“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来了都不行!”
“张三无罪,我说的,耶稣来了都不行!”
……
卧槽,这一届的网友对三哥蜜汁自信啊!
一阵刷屏过后,林河总算是到了一些理智发言。
“这个……应该是张三担责吧,毕竟他才是司机。”
“作为一个司机,应该知道超速是违反交通法的,此刻应该无视领导的催促。”
“哈哈,楼上一就不是在单位上班的,对于领导的要求,你当然可以无视,或许领导碍于面子当时也不会说什么,但是过后,一天三顿小鞋是跑不掉的。”
“我承认,领导的权威有时候的确很大,但是能大过交通法吗?”
“再说了,到了警察面前,他们可不会管这起事故,有没有领导在其中催促的缘故。”
“可是,张三超速的行为,的确是受到领导的鼓励了。”
“追尾全责,张三担责,更何况他还是超速!”
“但是张三领导的行为属于引导犯罪,他也罪责难逃!”
“支持两人都有罪,主播是这样吗?”
林河淡淡一笑,对着屏幕道:“其实吧,这个故事的正确答案是给张三定交通肇事罪,而他的领导无罪。”
“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故事中,张三的超速行为似是领导的催促造成的。”
“但是呢,要知道张三作为一名有完全民事责任的成年人,对于领导的诱导犯罪行为,他应该有明显的辨别能力。”
“正确做法是,继续低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或许就不会造成这起事故了。”
“一句话,方向盘和油门在张三手中,选择权在他自己。”
“当然,也有小伙伴要说了,如果张三不听领导话,以后指定要穿小鞋。”
“但是这个想法呢,在法律上属于假想防卫,站不住脚的。”
“毕竟不法侵害尚未发生,以后说不定也不会发生,张三拿这个当自己超速的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
诶~哦~~~诶~哦~~吧吧哦~~
听到这个答案,网友们愣了,之前大多数人都是认为张三无罪,领导担责的。
没想到,正确答案跟预想的却是恰恰相反。
“卧槽,竟然是这样,我早该想到的,张三这个名字误我不浅。”
“主播真是丝袜擦屁股,给我漏了一手啊!”
“不,应该是老母猪穿胸罩,一套又一套的,主播上一个一定是故意的,让我们以为误三哥是不败的,这次又给三哥定罪了。”
“什么老母猪,咱家不喜欢,我要听小母牛语录。”
“来了,来了,小母牛哭老母牛——牛逼死了。”
“感谢主播的故事,我就是一名司机,专门给领导开车,那傻逼领导简直跟主播故事里的人物一毛一样,每次坐车都是死命的催,跟踏马的赶着奔丧一样,有时候还要我闯红灯……”
“马占奎,你踏马是不是活腻歪了,现在我通知你,你已经被安海公司解聘了。”
“卧槽,周总是你吗,我错了,我错了!”
“马占奎:主播,我想问一下,周总现在要开除我,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我可不可以去告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