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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后篇十 近在咫尺远在天边(第2页)

姬十二这话是说者无心,但是对面的玟十二却听者有意,而且不是一般的有意,而是妥妥帖帖的震惊。竟然说大白天出去,不太方便,你十二小哥言下之意,是不把外面那上千号人当回事?

“十二老哥!青山不在,绿水长流,或许过了今晚真的要后会有期了!不过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我会办到,当外面的人离开之后,我就会把那些孩子接走,我会让他她们过上好日子,虽然不至于锦衣玉食,但至少能衣食无忧,只要不懒惰,肯定做得到。”姬十二抱拳行礼道。

“好!十二小哥,我相信你的话,我们后会有期。”玟十二同样抱拳回礼道。

当天晚上姬十二就离开了,无声无息的离开,纵使外面灯火辉煌,纵使外面人头涌涌,天上一群人,地下一堆人,却没有人可以拦得住他,严格来说根本就察觉不了他。他如同黑夜中的魅影一般,来无影,去无踪,无声无息般的离开了清水镇,只留下一大群人在那里围啊,搜啊,找啊,妥妥帖帖的劳师动众,浪费时间。

其实从一开始,外面的那个人,就搞错的方向,他认为能让他体内主蛊产生反应的人,肯定是他心中念念不忘的那个人,他还认为感应减弱甚至消失,是因为那个人已经远离了他。于是所有的布署都是按照他心中的猜想来布置兵力,总之还是老样子,里三层外三层,外面又三层,从天上到地下,从里到外把整个清水镇给围得密不透风。

然而,事实证明这一切都只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因为此时的姬十二,已经远离了清水镇,正身处清水镇外的最近的一座山上,他站在山顶上,注视着远方灯火通明的清水镇。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仿佛在嘲笑那些人的愚蠢和无知。

他心里很清楚,这些人永远也找不到他。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猜错了方向,严格来说是那位高高在上的王猜错了,他以为就算不是他心目中那个人,也是一个好拿捏的人,就算不好拿捏,也不会厉害到哪里去。谁知道会这么厉害,在层层包围之下说走就走,而且还会躲在数十里外的一座高山上。

在这里,他可以居高临下地观察整个清水镇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随时掌握那些人的动向。而那些人则只会在清水镇内漫无目的地搜索,永远也不想到他到底在哪里。

这件事对于那个人来说,应该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至少能灭一下他的气焰?那个人这样的布置对其他人有用,但是却对付不了高手,尤其是速度极快,还会瞬闪的高手。等围了几天,搜了几天,找了几天,一无所获,最后恍然大悟反应过来的时候,真正的目标人物早已经远离清水镇,并在他意想不到的位置的看着他暴跳如雷的样子,特有趣。

“哼!跟我玩?你太嫩了!”远离清水镇的姬十二对着空气冷冷的说。

但是很快他才发现,嫩的人是自己,因为有些人实在是太不要脸,说的也是,能当王的人怎么可能会要脸?

自从自己离开之后,清水镇那边的情况并没有好转,该围着继续围着,并且还有信息流出来,所谓的信息就是劝某人尽快回去自首,否则后果自负。

“呵呵!还玩胁迫,那家伙是不是玩要胁玩上瘾了?这样的手段,能吓唬得了谁?”姬十二知道那个人在玩胁迫,他才没那么笨跑回去,而且他能拿什么东西来胁迫自己,无非是拿一镇子的人来胁迫自己,但是他身为王,无缘无故的杀一镇的人,就不怕天下人的口诛笔伐,更重要的一点是清水镇是青丘的产业,你动人家的私产,就不怕人家报复?除非你有正当的理由?

姬十二是一个冷酷而冷静的人,没有把握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做。送死的行为更加不可能去做,别人的性命并不是那么容易要胁得了他,毕竟生死有命,命中注定你有此一劫,他也无能为力。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人会这么不要脸,没有理由那就制造理由,毕竟有一句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纯的心要陷害你,怎么也能找到理由。

很快全新的消息出来了,这次不再是偷偷的传出来,而是光明正大的出告示,所谓的告示的主要内容是说:“经过朝廷的暗探明察暗访,终于又发现了人牙贩卖的最后一条暗线,这条暗线就在清水镇,镇上的商户几乎都参与,而且最近确凿,为了以警效由全部判以极刑……”

“狗东西,真够狠的!”看完告示后的姬十二在心中不禁骂了一句。

这个狗东西真是太狠毒,太不要脸啊了!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人居然会用如此荒谬的理由来逮捕无辜之人,并判处极刑。所谓的极刑,重则可能被处死,轻则也会遭受抄家流放的惩罚,甚至连子孙后代都会因此蒙羞,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然而,如果这些人犯下的罪行确实严重至极,那么这样的判决或许还能说得过去。但实际上,镇上的商户们几乎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偶尔有些占点小便宜之类的行为,实在算不了什么大事。可如今却因为人牙贩卖这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要被判处极刑,这让姬十二感到十分气愤。对于这一点,他也无从辩驳,毕竟他们确实做过类似的事情,但都是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进行的。

然而,别忘了这里可是轩辕的地盘,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一切都属于轩辕王朝,无论是天下还是人民,无一例外。至于所谓的律法,也完全由那个人说了算。是否合法,同样取决于那个人的意愿。那个人说不合法,那就不合法。说违法,那就是违法。就算有人质疑也无从考究,毕竟证据可以伪造,文书也可以伪造,只要那高高上的王说你有罪,你就有罪,哪怕是无中生有,相应的证据文书也一应俱在,让你无法反驳。

君要民死,民不得不死,而且还有理有据,想不死都难。除非自己去妥协,去认罪。但是想要姬十二去认罪?去向那个人妥协?还不如杀了他。但是如果不去妥协,那些人怎么办?跑去劫法场?你想都不要想,你就一个人,就算厉害的飞天,也救不了那么多人,就算救得了,你能把人带去哪里?这里是人家的地盘,人家只要来一个重兵围剿,你能跑得出去,他们跑不出去。

事到如今,估计只能妥协了?果然应了那句话,民不与官斗,官不与王斗,人不与天斗,子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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