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可怜了三妹李秀兰。
这种封建社会,女子是没有土地继承权和父母财产继承权的。
唯一可得到的娘家财产,就是出嫁时的嫁妆。
可穷苦人家,尤其是家里还有儿子要给聘礼的,有几个舍得在女儿身上给钱的?!
是以,普通的女子,除了一两身衣裳几乎没什么其他值钱东西。
父母要是疼爱,能给个银簪子,那都算是顶好的!
李母疼女儿,倒是比旁人家多给了二两体己钱,平常家里有好吃的,也多有帮扶,但也仅限于此。
李家的财产,是与李秀兰无关的。
李家父母死后,伍越昭在县上盘了个地段不错的铺子,找来李秀兰做帮工,做起了熟食生意。
众所周知,后世的一些调味料,最开始,人家其实是药材。
一直都有,只是没人把它们往吃食那边想。
照着后世的方子买了大量的调味料,低价买了一堆整套猪下水,以及猪头,做成熟食,开店营业。
猪在古代被称为贱肉,猪下水更甚。
但是只要做好了,不会有人不吃的。
在那个吃饱穿暖活下去都费劲,惨起来草根树皮观音土都往肚里添的时代,谁会拒绝肉呢?!
谁会拒绝不算贵,还那么香的肉呢?!
管它是什么部位,能吃饱吃好,就足够了!
因为伍越昭要的多,她多找了几家猪肉铺,并且每日黄昏,还会再去溜达一下,以低价购买他们当日剩下的猪肉。
大多是些瘦肉和边角料,但无所谓,买回去简单收拾一下,搅碎,用猪小肠灌成香肠!
在这个一文钱能买两个大肉包的时代,一截小手臂长的香肠就定价三文,算是有点小贵。
但它和猪爪子,在这个物资匮乏的时代,那绝对是下酒圣品!
再加上店铺里其他的东西相对来说便宜一些,尤其是便宜又好吃的炸三样(东北着名下酒菜:鸡冠油、猪连体、猪腰子),那是深受广大酒友的喜爱!
在后世,女人的钱最好赚,但在这个时代,男人的钱才最好赚!
因为男人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所以大多是妻女舍不得吃,先可着男人吃饱吃好。
摸良心说,倒也算不上媚男,毕竟男人是要力气去做工养家的,要是那些个跟后世男人似的,懒得屁眼扒拉蛆,不肯干活的,家里老婆也不会那么疼他!
是以,伍越昭的熟食铺相当火爆!
只干了三个月,就把猪肉摊的老板给干涨价了!
甚至不止是涨价,还有人耍心眼儿想偷秘方,跟他们打擂。
伍越昭直接让李秀兰她丈夫下乡收猪,自己杀!
农村人,谁还不会杀个鸡宰个猪?!
不会不怕,她教!
教会了,想杀几头杀几头!
正好再开个生肉摊子,专挑猪的精品部位卖,
家里亲戚也多,雇两三个收拾猪的边角料。
卖不完的排骨做成排骨腊肠,卖不掉的瘦肉用糖稀和芝麻做成猪肉棒,喝酒做零食,都是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