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鼎走出酒店的时候,就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
他故意在街上乱走,他想要看看对方到底是谁?想要干什么?
“是他吗?”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人问另外一个人道。
“哥书大人。是的。就是他,昨晚就是他和莎安娜拼酒,拼到最后莎安娜有点醉了,被丁鼎带回了酒店。”那个人回答道,要是丁鼎在场,他一定认识这个人,这个人就是昨天晚上那个酒吧的老板。
那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人就是玛卡手下的团长,名叫哥书,也是莎安娜的疯狂爱慕者。
莎安娜喜欢喝酒,所以哥书就收买了这个酒吧的老板,凡是莎安娜有什么重要的线索都要及时向他汇报。
昨天晚上,莎安娜在酒吧喝了不少酒,老板怕莎安娜喝醉,所以死活不肯卖酒给莎安娜喝,可是没想到莎安娜想要自己出去喝,还带着丁鼎。
酒吧老板一看事情不妙,赶紧向哥书汇报。可是昨天晚上,哥书也在外面鬼混,醉的一塌糊涂,所以电话也没接。
今天早晨一大早看到莎安娜一脸的不高兴,连忙问酒吧老板,酒吧老板把昨天晚上的事原原本本地向哥书汇报了一下,哥书没有怪自己昨天晚上喝醉了酒,却把酒吧老板骂了个狗头淋血。
哥书不敢把气出在莎安娜身上,就准备出在丁鼎身上。自己追了这么久,连莎安娜的手指都没有碰一下,居然让你抢了先。
想着莎安娜那如花一般的身体有可能被丁鼎占了先机,心里就恨得痒痒的,他此刻恨不得把丁鼎那玩意给切了。
哥书带着一伙人和酒店老板一起跟踪丁鼎,他还担心人多不好下手。可是没想到丁鼎却是自个儿找死,竟往小巷子里钻。
哥书等人随着丁鼎七转八转地进入了小巷。可是发现走迷糊了,怎么看不到丁鼎的人了。
“人呢?”哥书等人面面相觑道。
“你们在找我吗?”不知道何时,丁鼎竟然如同鬼魅般出现在哥书的面前。
哥书恨不得把丁鼎给撕了:“小子,你够有胆量的,竟然敢现身。”
“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跟踪我?”丁鼎觉得揍他们,也得明白对方是谁。
哥书的一个手下笑了:“原来不知道我大哥的名号,难怪这么嚣张,小子挺好了,不要吓尿了,我大哥就是名震拉维的哥书大人。”
“名震拉维吗?可是我怎么听说他只是玛卡的一条狗。”丁鼎抚掌大笑。
“你说什么?”哥书的那个手下,额头青筋暴跳。
“我说你们只是些仗势欺人的狗罢了。”丁鼎鄙夷地重复了一遍。
“好,你小子有种。我再问你,你是不是和莎安娜那个了?”
丁鼎不屑地看着哥书:“关你屁事啊。”
哥书怒吼了一声:“还站着那干什么?给我打断他的腿,包括他的第三根腿。”
哥书的几个手下挥舞着拳头,朝丁鼎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