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爷爷,他在这里等人,我也不进去了,就在这儿陪您聊聊吧!”
石守义是为了等皇甫妙,与其他人都没什么共同话题。
“也好,那你们随意找个地方坐!”
臧国富不介意,和两位晚辈寒暄几句,便回到自己的太师椅上。
不久,一辆宝马7系驶入。
很快,一对年轻的男女下车。
众人对那女孩没什么反应,但见到女孩身后的年轻人,臧振鹏的眼睛瞪圆了。
连忙起身走向那女孩。
“陈苏苏,你怎么带他来这儿了?”
“哎呀,我也不想带他来的!”
陈苏苏也很无奈:“可他是我妈给我安排的保镖,非跟来不可,我有什么办法。”
“保镖?”
臧振鹏有些不信地看着那男人:“他不是你同班同学吗?”
“同学个鬼,你看他哪点像十九岁的样子?还不是我妈硬塞进学校的。”
“臧少爷,好久不见啊!”
年轻人微笑着说道。
“骆轩,你别跟我套近乎,咱俩没那么熟。”
“别那么大火气嘛,臧少爷。”
骆轩一脸欠扁的样子:“怎么说也是同校的。”
“谁乐意跟你同校,你这家伙……哼!”
臧振鹏还想说什么,但想起昨晚父亲的警告,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
“骆轩,咱们走着瞧。”
见臧振鹏愤愤不平,骆轩没有理会,心里只有满满的不屑。
一个废物富二代,装什么大尾巴狼?
老子要收拾你,分分钟把你碾成渣。
从这一刻起,他的人生像是开了挂一般。
因为他天生就聪明,心里还藏着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
机缘巧合下,年仅十三岁的他,成为了中东地区的一名雇佣兵。
那一年,他仅仅是个孩子,十三岁。
骆轩凭借自身的努力,短短两年内就在雇佣军里脱颖而出,成了个中翘楚。
他枪法准,下手狠。
到了十八岁,他已经领导着自己的“血色雇佣兵团”,在中东各地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