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说了两句,酒窝露出来,眼睛弯成月牙。
她捧著一捧娇艳的玫瑰,却比玫瑰更为殊丽。
倒是换了周自恒,手足无措地愣在原地,只会反复地说一句话:“你,你喜欢就好。”
落日缓缓沉入天际线,晚霞好似一场盛宴。
周自恒载著明玥原路返回,只觉得今日的夕阳都比往常来得灿烂。
明玥一手捧著花,一手捧著奖杯,站在临湖小路。
“要送给明叔叔和江阿姨吗?”周自恒指著水晶奖杯,语气颇有些嫉妒,酸溜溜地说,“那他们一定很高兴。”
明玥对这一捧玫瑰爱不释手,她应下周自恒所有话,思量一会,像是鼓起了莫大的勇气,踮脚在周自恒脸颊上亲了一口:“奖杯不能送给你,就用这个补偿了。”
她说完,没等周自恒做出反应,就小兔一般溜走。
周自恒捂著脸颊,不会说话一般。
这是明玥长大后,第一次亲他,让他高兴到疯掉。
他使劲按著车子铃铛,吹著口哨,大喊:“明玥!明玥!”
“怎么了!”明玥推开窗。
“没,没怎么。”他有些憨,挠了挠头发,“我只是很,很高兴。”
他站在湖畔,满湖的芦苇飘荡,白色的絮子纷纷扬扬,华艳绮丽的眉眼被落日点上了浓墨重彩,好似前朝鲜衣怒马侧帽风流少年郎。
“我也是。”明玥捧著玫瑰,低头亲在花瓣上。
好似再一次亲在周自恒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最感动不过周霸道那句【她是很怕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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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长大一些
微博有解释晚更新原因,简直痛不欲生,痛心疾首qaq
☆、第34章羞颜未尝开(五)
第三十四章。
从临湖别墅去往南城一中的路,周自恒用一辆黑色自行车载著明玥走了三年,今次,大抵是初中阶段的最后一次。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对这座江南的古城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秦淮河不舍昼夜流淌,青石码头也不曾失掉黛色,就连石桥的石墩,也依旧静默安详。
但对于明玥和周自恒来说,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有太多美丽的风景,它们开在记忆长河的岸边,长成香草香花。
周自恒单手握著自行车把,慢慢地骑上石桥,兴致高昂地说著大端午时节,桥下赛龙舟的盛况:“……就前儿个你们在复习,没见著,河两边都是人,挤得老子脚都放不下,还亏得我把小肥羊踹一脚进去开路,他一滚进去,我就轻松多了。”
他眉飞色舞地形容著,让明玥忍不住想揪揪他头上一撮呆毛。
明玥倒是没有揪到他的头发,倒是周自恒,转过来戳了戳她的脸蛋,又转回去,若无其事地继续说著:“你是没看见,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敲锣打鼓的,说话声都听不见,小肥羊当时就站在那——”
周自恒努努嘴,指了指靠岸的码头,“人家船开到终点,他激动地不得了,跳起来不高,落下去就踩空了,好家伙,两三百多斤呢,落进河里差点没把人家龙舟给掀翻了。”
“最后还不得靠老子把他捞上来,妈的,每天吃那么多,捞他上岸快把老子我给累瘫了。”周自恒说起这事儿可乐,轻描淡写地一语带过,明玥却知道救一个落水的人并不算容易,何况白杨忒重,周自恒当天回去差点脱力,周冲吓得脸都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