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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眼之间,十年苦练。
由她穿破的舞鞋堆起来几乎能够塞下一个储物室。
周自恒望着她的脚背,她穿着藕粉色的缎面舞鞋,绸带绑得很紧,在她雪白的脚背上留下一点痕迹。
他恨不能以身代受,但人生的每条路,都没有捷径。
明玥就走在布满石子的舞蹈之路上,但她并不觉得辛苦,兴趣使她懂得了热爱,而热爱又让她有了更大的兴趣。
明玥坐在扶手上,捧着水杯,喝着温水,全身都舒坦,一双桃花眼眯起来,晃着小腿:“这支《梅魂》要六个人一起跳才真的好看,不过我前段时间还学了一支舞,是系里为了桃李杯新排的,叫《点绛唇》,女子独舞。”
说到这里,她抿着嘴笑,拉着周自恒的脖子,嘴唇凑近他的耳朵:“我跳《点绛唇》真的特别特别好看。”
她用了两个“特别”作为强调,有“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嫌疑,说着自己都脸红,羞答答缩回去坐着,再小声地补充了一句:“下一次我跳给你看呐。”
她很少这么夸耀自己的长处,喜滋滋又极力掩饰的样子极可爱。
周自恒不禁追问:“下一次具体是什么时候?”
他有些迫不及待。成年之后他已经很能沉住气,但在明玥面前,他总是有些毛手毛脚,有二十岁青年该有的样子。
“具体要等桃李杯过了之后。”明玥小口啜了啜水杯,同他解释,“我们最近有很多舞蹈比赛,我参加的这个是CCTV的舞蹈比赛,桃李杯也在九月底。”
她说着瞄了一眼窗外,略有遗憾道:“编舞老师只叫我去试舞,但最后没有选我参加桃李杯。”
话中透出的未尽之意,是她被淘汰了。
桃李杯是中国舞蹈界的权威大赛,每三年才举办一届,参赛曲目和编舞均要求原创,因此这支专门为比赛准备的《点绛唇》尚还没有外传音源。
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八九,她很清楚地明白这些道理,也并没有强烈的得失心,但她却很喜欢《点绛唇》。
明玥抱着水杯,像是一只被抛弃的小奶狗。
周自恒亲了亲她的额头。
然后抚了抚她的脑袋,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
通明的镜子照出他们相互依偎的身影,时间几乎都静止下来,轻柔的风无声地吹动着恋人交缠的黑发。
坏心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何况明玥天性乐观。她再度把《梅魂》从头到尾跳了一遍,确认无误后,锁了舞蹈室的门,叮叮当当转着钥匙,大方邀请周自恒吃午餐。
用餐地点是一家街边小店,实惠好吃,附近学生都是回头客,明玥点了好几道菜,她要保持体重和身材,大部分被周自恒包揽。
“事实证明,根本不可能既减肥,又不瘦胸。”明玥咬着一根蔬菜杆,兔子一般用门牙咬着:“网上那些资料都不管用。”
她狠狠地咬下一截蔬菜杆,撕碎了叶子嚼吧嚼吧,表情十分怨念。
周自恒替她夹菜的手顿了顿,目光飘向她的胸前。
明玥也不闪躲,直勾勾地用一双雾气蒙蒙的眼睛望着他。
在这种情形下,周自恒勉强保持着镇定,耳尖却开始泛红,他精准目测之后,认为确实小了那么一点,但他嘴上撒谎骗她:“是吗?我看不出来。”
为了让她情绪高涨,他还补充说了一句:“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好了。”
后面这句,倒不再是谎言,而是再真不过的大实话。
男生宿舍常有夜谈,话题中心离不开女生,周自恒从不参与评价。薛元驹这样总结——对于周自恒来说,这世上的女生大概分两种,明玥,和其他。
周自恒承认了。他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羞耻。他对女孩所有的认知,几乎都来源于明玥。
审美是在成长过程中逐渐被雕刻的塑像,明玥是他参照的完美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