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是不是觉得升职升得太快,不够名正言顺,不足以服众?&rdo;她失笑,&ldo;在顶峰里,我大哥这么多年熬下来,做得再努力再出色,都会有人觉得他不过是司霄汉的儿子而已,何况是我。不,我不跟别人去较这个劲。&rdo;&ldo;聪明。&rdo;他赞许地点头。&ldo;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没办法体会到兴奋。&rdo;他的视线落在那个小小的盆栽上面,随手拿起,曲恒手写的那张纸条还留在上面,他扫一眼,笑了,&ldo;前男友已经送礼物庆祝你升职了吗?&rdo;她没法辩解曲恒不是什么前男友,只得随口说:&ldo;很好看吧,放在桌上,办公室显得不那么压抑了。也许你桌上也该放上一盆。&rdo;他将花盆放回原处,&ldo;我带你去喝酒,放松一下心情。&rdo;&ldo;哎,我还没有‐‐&rdo;他不由分说地合上案卷,&ldo;你看看你的脸色。&rdo;她自知气色不佳,&ldo;等会儿回去敷面膜。&rdo;&ldo;没必要绷得太紧,今天就到这里,跟我走。&rdo;她已经连续有超过一周的时间天天研究卷宗到深夜,周末也没有休息,脑袋里被各式术语塞得满满的,确实感觉疲惫了,便不再坚持,收拾好文件,跟他出来,上了他的车。傅轶则的车子驶上一条偏僻的路,穿过一大片低矮房屋密集的城中村,前方是有些荒凉冷落的工厂区,路的尽头开着一间酒吧。这里完全没有寻常酒吧的喧闹,门前几乎看不到人来人往,只两长排静静停放的各式豪华车辆显示光顾此地的客人并不少。司凌云随傅轶则走进去,只见酒吧里面内空高得异乎寻常,抬头看去,□的钢结构与各式管道都漆成黑色,有一种出乎意料的冲击感。四周全是大大小小的深紫色丝绒沙发,用半透明紫色帷幕分隔,与冷酷的装修相映成趣。&ldo;这里感觉真复杂,&rdo;她啧了一声,&ldo;抬头往上看是后现代工业感,往四周看直接变成土尔其后宫。&rdo;&ldo;我们去里面,我介绍老板给你认识,他听到你这个形容肯定会笑的。&rdo;&ldo;等一下‐‐&rdo;酒吧深处有一个小小的舞台,一个身材纤细高挑、披着一头长卷发的女歌手正在唱一首爵士乐风格的英文歌曲。虽然灯光迷离,司凌云还是一眼认出,站在台上的是那天跟曲恒在一起的可可。&ldo;你现在不再喜欢愤怒的摇滚,改为欣赏爵士了?&rdo;她顺口回答,&ldo;她的声音很特别。&rdo;&ldo;以前没见过她,应该是刚来这边驻唱的,你要喜欢,以后我多带你过来。&rdo;她听完这一首歌,看可可微微鞠躬后走下去,才随傅轶则向后面走。穿过狭长的通道,前方有一个向下的楼梯,他握住她的手,继续向下。她不免疑惑。&ldo;难道要去地下室?&rdo;&ldo;酒窖当然要向下,不过不是地下室,这里以前是防空洞,温度湿度都很适合贮藏葡萄酒,所以我这位朋友租了下来,顺便把上面改建成了酒吧,本地品红酒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rdo;她吸一下鼻子,&ldo;好古怪的味道,哎,这里很适合拍玄疑恐怖片。&rdo;&ldo;真会胡思乱想,难道不觉得这里适合接吻吗?&rdo;&ldo;完全不觉得。&rdo;他笑着停住脚步,搂住她,吻她的嘴唇。&ldo;我真的不想打搅你们。&rdo;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司凌云低头,楼梯尽头站了一个穿着灰色t恤深色长裤的中年男人,他中等身材,相貌斯文,正含笑看着他们,&ldo;不过我觉得下面有更适合说情话的地方。&rdo;傅轶则放开司凌云,仍旧牵着她的手下来,给他们做介绍,&ldo;我朋友高翔,这间酒吧是他开的。我女友,司凌云。&rdo;两人相互点头致意,高翔带他们往里走,穿过一道门后,司凌云情不自禁低低&ldo;哇&rdo;了一声,眼前整齐排列着一排排葡萄酒架,上面一只只酒瓶反射着幽微的光,几乎可以说得上壮观。高翔领他们穿行其间,大致介绍着那些酒的产地、年份。&ldo;这里大概是酒鬼梦想的天堂吧。&rdo;高翔失笑,&ldo;司小姐,信不信由你,酒鬼的首选肯定不是红酒,真正爱喝红酒的人都很有节制,豪饮的比较少见。那种动辄嚷着开几瓶拉菲当水喝的,其实都不懂酒。&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