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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哪哪都敏感。”沈常乐咬牙切齿,精致妆容是她另一层画皮,娇冷又带着征服欲。
路听野笑了,露出他标志性地尖虎牙,“是,我对你哪哪都敏感。你就是碰我脸,我都能石更。”
“。。。。。。。”
沈常乐羞恼地瞪他一眼,脚下使力,狠狠地踩了一下,路听野因为蹲着,不好使力,一晃神就被她踩了下去,整个人干脆粗野地坐在地上,双腿岔开。
“我看你是哪哪都犯浑。烧我的婚纱,拿烟呛我,订婚宴上恐吓我。”沈常乐没每一句,脚下就用力一分,细跟几乎戳进他的皮肉,路听野的脸色陡变,在她说烧婚纱的时候,他的眼神很没骨气地躲避了一瞬。
“不是说不会惯着我了。你管我做什么,让我渴死好了。”沈常乐轻轻哼了声,心里那股气快让她憋屈死了。
再不发泄出来,她就快成木鱼了。活该被人敲。
路听野抿了抿唇,脸因为羞而发红,“我可没说这种混话。。。。。”
“路听野。”沈常乐加重语气。
“路听野没说过。”
“到底!”
“那是傅听野说的,他是混球。我不是。”
“。。。。。。。。”
沈常乐差点被他气笑了,他还挺会钻空子?心里越想越生气,抬手摸到沙发角落的小背包,拽起来往他身上砸。
这一砸反倒弄巧成拙。
包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倒了出来。
那条浮夸的黄金项圈顺着路听野的胸肌滑下来,滑到一个尴尬的位置。
“。。。。。。。。。。”
路听野低头一看,随即迅速反应过来,伸手把项圈抢走,在手上掂量了几下,拿一种古怪又兴奋的眼神看着沈常乐,舔了舔唇瓣,“姐姐。。。。。”
声音又痞又欲,“没想到你私底下玩儿这么野。”
“。。。。。什么野。”沈常乐吞咽口水,偏过头,藏起熟透的脸颊,不敢看他那带着直白欲望的眼神。
路听野拿手指勾着黄金项圈,送到她的眼前,还使坏地晃了晃,嘴里说着令人心跳加速的话,“姐姐皮肤白,戴金的好看。”
沈常乐是怎么也做不到他这么混账的。
她是娇养出来的千金小姐,只能来雅的,就连骂人也骂不出粗话,那些粗鄙的做派一概学不来。
所以在这种事上,被他压制很正常。
“我帮你戴上看看?”路听野挑眉,“这好东西戴在那蠢狗脖子上糟蹋了。姐姐脖子又细又直,戴着肯定很美。”
“路听野你敢!”沈常乐死死看着他,“你敢戴在我脖子上,我要你命!”
路听野不说话,指尖的黄金链子像大摆钟,摆着摆着,归于平静。
就在他忖度着,是放肆一回的代价大,还是今晚的甜头诱惑大,两相抉择甚是艰难,沈常乐飞快地抢过项圈,电光火石间,精准地绕上他的脖子,扣紧。
男人的头发还湿着,身上的皮肤被热气熏过,是一种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暖白,偏粉调,挺诱人。
像是被黄金锁链困住的恶魔,亦或是沉湎于欲海而自甘堕落的天使。
画面太过禁。。忌,沈常乐呼吸轻微凝滞。
心脏像是悬在某种高空。
女人男人都一样,在好皮囊面前都是要犯罪的。
沈常乐咬了下唇肉,忽然手指勾住项圈,把人扯过来,吻在他唇上。两人的气息瞬间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