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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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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维持蹲在地板上的姿势,抬头看余宁,疑惑道:“长高了?”

他站起来,余宁眼前一片阴影,青年竟高出他一个头,把背後的灯光都遮盖住了。青年疑惑地比比自己的个头,又踮起脚尖,喃喃自语,“高?”

余宁看著青年身上的T恤,原本宽松的衣服现在已经变紧了。那是余宁看他光裸身体四处乱跑特意翻出来给他穿上的。一开始青年还很别扭,身体套著东西对他来说非常不习惯。余宁跟他说人不能赤身裸体,他问那为什麽手臂跟脚可以露出来,余宁说那是因为手臂跟脚大家都有,他指著自己胯下软趴趴的性器理直气壮地说:“那这里你也有啊!为什麽要遮起来?”余宁差点没把他揍死。

第二天早上余宁起床上厕所时,狗就趴在浴室里,兴致勃勃看著余宁小便。余宁拉开拉链後才反应过来,想起昨晚青年胯下那一坨沈甸甸的东西,一股不爽之情油然而生。他操起马桶刷,把狗轰出浴室。

不明白余宁为什麽突然暴怒起来的狗狗委屈地抓著浴室的门,嗷嗷直叫。

到宠物医院复检的时候,激动的医生连连叫嚷:“天啊,恢复得很好!狗狗胖了好多,居然还长大了!”

激动万分的他询问起余宁日常是怎麽照顾狗狗的,余宁回答根本没有特别照顾,反正给他什麽他就吃什麽。期间他抱怨起笨狗的一些劣习,他总是粘著余宁,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他硬要挤在他脚边;睡觉时硬要趴在他床边,即使勒令他回去准备好的地方睡觉,他也会偷偷趴在房门前;早起时更是寸步不离,连余宁上厕所他都要蹲在旁边看,一赶他走他就烦死人地叫。

余宁叹口气:“这些坏习惯怎麽让他改掉?”

医生闻言眼睛都红了,感动的,“这怎麽是坏习惯?!天啊,这是他希望多跟你在一起啊!狗是群居动物,很害怕孤单的。你要花时间,好好陪伴狗狗,把他当成家庭中的一员。你看,你白天很早就要出门上班,到了晚上才会回来,实际一天陪伴狗狗的时间很少。白天他自己一个人,一定很寂寞。”

“……”

“你有陪狗狗去散步吗?不行哦,狗狗现在渐渐胖了起来,你要带他多做运动,每天定时散步,也是培养感情的好机会!要多带狗狗出去走走,不然把它锁在家里,它会闷坏的。”

医生絮絮叨叨念了一大堆,听得余宁脑袋发胀。所以他才不喜欢养宠物,麻烦死了。医生,公司里的同事,每个人都喜欢对他罗嗦一大堆注意事项,他又没打算收养这只狗一辈子。只是暂时还不知道把这只狗怎麽办,想了好几天,连上山找道士的想法都有,後又觉得太傻,不定人家还把他当疯子赶出来。

就这麽一天一天,在得过且过的想法中,居然也过了一段时间。本来落魄到极点的笨狗,最近好像开始像模像样起来了。

车窗外,太阳的最後一丝光线随著夜晚的到来终於消失了。余宁转过头去,赤裸的青年坐在车後座,好奇地摸摸这里摸摸那里。

“干什麽?快把衣服穿上,随时有人路过!”余宁呵斥。他把车停在一条僻静的小路边,不排除有人路过的可能。

青年撇著嘴,窸窸窣窣从袋子里翻出余宁的旧衣服穿上──一件对现在的青年来说过小的T恤跟一条有些紧的牛仔裤。T恤青年很快就套上了,但牛仔裤他就没办法,在狭窄的车後座奋战了半天,两条长腿跟牛仔裤纠成一团麻花。余宁转头一看,怒火万丈,索性到车後座帮他穿裤子。他勒令青年不许动,帮他把裤子拉上去,拉上拉链的时候,正好车外一道刺眼的光线划过。余宁抬起头,一辆汽车正从他们旁边经过,车主人手搭著方向盘,脑袋却90度歪向他们,一副目瞪口呆的惊吓神情。

余宁血液都逆流了。

有了这麽一个小插曲,一路上余宁都怒气冲冲的。青年不知刚刚还好好的主人,怎麽突然又生起气来,不过他已经习惯了,而街上的繁华热闹很快就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

其实也没有很长,才一两个星期,他却觉得自己好久好久没到外面来了。那些亮闪闪的商店是那麽漂亮,如今他居然可以站在那些亮晶晶的玻璃橱窗前,仔细看著里头的漂亮东西,不用担心被人驱赶,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进来!”余宁口气很坏地喊了一声。

正在看布娃娃玩具看得入迷的青年急忙跟在余宁身後,进了一家精致的店。

挑衣服没花多少时间,余宁帮青年挑了两套外出需要的衣服,还有几件T恤短裤,毕竟他的衣服尺寸跟青年已经不符了。

只是试衣服的时候,对於穿衬衫跟长裤没有经验的青年在试衣间里呼唤余宁,引来售货小姐的轻笑。余宁在里头一边帮他扣扣子一边教训他:“在外面时,不要动不动就叫我,像这种事不要叫我做!”

青年数著余宁头顶的发旋,心不在焉的。

衣服穿出来的效果很好,亮眼的蓝色格子衬衫很适合青年,把他衬得像模像样的,仿佛一个帅气的大学生,只有余宁知道他脑袋里除了吃跟绕苹果玩没别的东西。

年轻的售货小姐红了脸,“效果很好呢先生,可以直接穿走哦。”刚刚那套缩小版的T恤可以烧掉了。

余宁眼光好,挑出来的几件衣服穿上去的效果都不错,他干脆利落买了下来。不明白情况的青年懵懵懂懂跟在他身後,余宁让他做什麽他就做什麽。这之後他们还去买了两双鞋子,吃了一顿饭。

第一次在外头吃饭的青年兴奋极了,拿著勺子(他还不会用筷子)!当!当敲碗玩。余宁夺过他手里的勺子,骂道:“好好坐著!”

这一路上一直被呵斥的青年终於有点沮丧了,连平生第一次吃的海鲜烩饭都吃得无滋无味的。

余宁觉得自己好像带著一个三岁小孩出门,被折腾惨了。这时见他心情低落,也懒得理他,自顾自吃饭。

“余宁?巧遇啊!”一个响亮开朗的声音响起。余宁抬头,看见好友蒋彭,心里一咯!,糟了。这个蒋彭是他大学同学,话多如牛毛,天生自来熟,遇到谁都要招呼两句,跟不爱废话的余宁完全是两个类型的人,为何会成为好友,余宁自己也觉得很纳闷。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蒋彭那单方面的不在意余宁平淡回应的热情吧,现在生面孔的青年肯定逃不过他的询问。

刚这麽想,蒋彭立刻发问了,“出来吃饭啊,这是?”

指望笨狗随机应变是不可能了,他别出错就行,余宁脑筋一转,回答:“我亲戚,刚到安市读书,我带他出来吃饭。”

这时正是用餐时刻,餐厅里人满为患,蒋彭拉过椅子,顺势在余宁这桌坐了下来,转头跟青年说:“你好,我是余宁的朋友蒋彭。你叫什麽名字?”

名字?

青年立即开心地回答:“笨──”

不是吧?!这家夥不会把笨狗当成自己的名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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