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简之恒是怎么知道的。曾经他去英国出差,问薛晴想要什么礼物。本以为她会选择其乐鞋、sh护肤品或者公爵红茶之类的特产,他都做好百忙之中亲自前往burberry工厂为她挑选一些商品的准备了,薛晴二话不说给他列了一个购物清单——清一色的医学专业书。
简之恒没有交给助理去做,而是亲自去挑书。他在阴雨连绵的天气,跑了四家书店才买齐,小心翼翼抱着那一堆大部头返回酒店。
回国时行李需要托运,他生怕压坏她的宝贝书,用自己的厚毛衣垫在外围,就这样装满了o寸的行李箱。
这是简之恒人生中十分难得的经历,然而这还不是最令他印象深刻的。
他现在还记得,薛晴见到他时第一句话是,“书都买到了吗?”
他那时满脑子都是哄她开心,也没有计较她的关注点,二话没说就打开行李箱给她看。他记得她纤细的手指细细抚摸着书皮,眼眸晶亮,甚至兴奋地拥抱了一下他。
简直比见到他回来还要开心。
“太好了,多少钱,我转给你。”
“……”
薛晴见外的态度,让简之恒的笑容冷凝了。
他花了半天时间挨家书店为她集齐书,穿洋过海带回来,第一时间就赶来见她。她都不夸他一句,还要跟他计较那点小钱,这种态度像是一盆冰水,一下子浇灭了他的热情。
那场见面没有持续多久便不欢而散。
其实不只是那一次。
他们维持了两年的恋爱关系,一个医学生,一个资本家,学业与事业都繁忙不已。在聚少离多的相处中,许许多多或大或小的摩擦在他们之间生。两人之间的裂隙越来越大,最终,随着前女友谢思韫的介入,两人分手了。
简之恒去了美国,多年不归。而薛晴选择留在母校所在的城市,读完研后做了一名医生。
简之恒前段时间被谢思韫逼回国,他终于对那个女人丧失了最后的耐心,去见了她一面,彻底断绝她的念想。在回美国之前,他萌生了见小外甥女一面的想法。他在宴会上见到她了,她叫洛洛,果然是个可爱至极的小姑娘,让他打心眼里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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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回去的路上,生了一场车祸。他们坐在后座的一家血亲没事,驾驶座上的司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简之涟带洛洛去了中心医院,而他去警察局做了半晚上笔录。
凌晨回去补了一会觉,陪懂事得过头的小姑娘为简之涟准备生日蛋糕,一起庆祝生日,他好久没有那么放松过了。可是,简之涟偏偏告诉他,薛晴在中心医院。
当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在了医院里。向来惜时的他在医院大楼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一个科室一个科室转过去,墙上的医师照片一张一张地看过去,他终于在神经外科寻到了她的身影。
他不敢上前,只敢远远望着那道纤瘦身影。她正在办公室门前叮嘱家属什么,神态还是那样沉静,只是似乎更瘦了。她秀丽的黑一丝不苟地盘起,更添几分端庄文雅。
这道身影之后一直出现在他的梦中,然而没有一次,他敢走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当薛晴终于不再入他梦境,扰乱他的心绪,他接到了洛洛的电话。洛洛告诉他,她要去见薛晴。
挂了电话之后,向来阳光干燥的洛杉矶下雨了,他有些出神地望着雨幕,心脏也湿漉漉的。简之恒一直以为他了解自己,看似游戏人生,实际骨子里隐含着相当的谨慎从不轻易改变。
他本来不应该那么冲动的,然而当他时不时收到洛洛不时传真给他的薛晴的照片、薛晴手写的笔记、薛晴说的有意思的话,他调整了公司的构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没有告诉父母便独自一人回国。
上飞机前,他捕捉到林琛眸底深处的失望,那一刻,他感到的不是对忠心耿耿的下属的愧疚或负罪感,反而是一种清晰的坚定。
三十而立,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了。纵使感情的事不可控,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甚至可能亏的血本无归,他也不后悔回来。
“到了,下车吧洛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