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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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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日,阿巴朗皱巴巴的脸孔出现在门口,身旁跟着那个孩子,他一副为难的表情道:“我听说你想学造纸?”

陆小琬看了那汉子难受的神情,笑着摆了摆手道:“我只是说着玩的,你不要当真,我学了有什么用,外边都是机械造纸,又快又好。”

阿巴朗摸了摸头道:“其实我教你也没有什么,反正你不会在我们寨子里呆久了,你跟我来,我现在就教你怎么造纸,但是希望你也信守诺言,教我的阿达沐怎么画画。”

跟着阿巴朗走到水池边上,他指着那两个池子道:“左边这个池子里头都是我收集来的破布绳子之类的,右边的全是竹子。这两个池子造出的纸是不同的。”

按照阿巴朗的介绍,先要将这些原材料浸泡三个月以上,竹子要去青皮,等到这些泡烂了,再将那些东西和石灰一起放到一个大桶里边蒸煮几日。蒸煮以后便浆桶子里的东西放到一个石臼里边不断捶打直到它们变成浆子。接下来便是将这些浆子倒入一个水槽,用筛子不断的筛去水,只余一层薄薄的纤维浆粘在上边,然后小心的将那筛子翻转过来,一张湿纸便形成了。

如此反复,一直到水槽里的纤维浆全部捞光,旁边也会堆起小山一样的纸张,只是因为刚才水槽里捞出来,都还是湿漉漉的,这时便要拿木板挤压去湿纸里的水分,最后拿到土砖砌成的灶上烘焙,干了以后便是纸张了。

阿巴朗指着那个竹子池,骄傲的说:“那池子里边我会加一些我们山上特有的树汁,这样做出来的纸张不仅白,而且还有香味儿。我们寨子里头就我们家造纸,全寨子里的孩子上学都是用我家的纸呢!”

那个夏天,陆小琬不仅画了很多写生,不仅收了一个小徒弟,而且还成为了一名造纸熟练工。最开始她不会均匀用力捞起纤维浆,筛子从水里提出来,细细的网眼上残留着厚薄不均匀的纤维浆。经过反复训练以后,她可以做到一气呵成,筛子潜下水去,在水里趟上一趟,两只手抓住筛子把手平稳的捞出水面便可以看到筛子上有一张平整的纸。

阿巴朗不在家的时候,她捞纤维浆,阿达沐在旁边支起画板有模有样的给她画速写。从把她画成模糊不清的一个球开始,到逐渐有了清晰的轮廓,最后还能抓住她的眼色和神情,这让她不得不感叹阿达沐真是一块难得的璞玉。

“我今天捞了一千多张纸。”陆小琬甩着胳膊,疲乏不堪却又有着骄傲。

“我今天画了十几张你的画像!”阿达沐举着速写纸在她面前晃……

多么遥远的记忆,多么温馨的回忆,离开布依族山寨的时候她将自己的画具都留给了阿达沐,鼓励他继续画画,还给他留了地址,要是能出大山到县城读书就给她写信,自己会尽力给他帮助。这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了,阿达沐会不会写信给她?会不会她已经不在那个世间,信封上写着“查无此人”又退了回去?

陆小琬坐在桌子旁边,脸色阴晴不定,没想到自己前世的记忆如此鲜明,没有丢失掉一点。自己可不可以试着造纸呢?记得历史书上说东汉蔡伦是用破布、破麻头和破渔网之类的造纸,和阿巴朗家造纸的原材料中一种类似,自己能不能也挖个池子来试试?

如果自己造纸成功,这将会是一件改变历史的大事,今后可能就不会有“蔡侯纸”这个名字了。陆小琬站起来走到院子里,看着后边那个池塘,心里一直拿不定主意——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造纸成功,肯定能获利多多,那这项发明会不会吸引来一些嫉妒的人要从她口里挖出这个秘密?

陆小琬想到了那个成语“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由得打了个寒颤,看起来自己可不能凭着一时冲动就决定造纸,先在院子里做些实验,在做实验的同时要想好去找一个大靠山,自己才能放开手脚造纸赚钱。

靠山?陆小琬眼睛转了又转,梁王不知道算不算大靠山?

就她所知道的历史来说,梁王现在还能风光一阵,因为窦太后健在,又还未立太子,汉景帝甚至有过百年之后传位于这个同胞弟弟的念头,所以梁王目前来说还是一个非常理想的靠山。

院子里的池塘一片幽静,残破的荷叶漂在水面上,枯萎的叶片让人看不到半点生机,陆小琬在池塘边上兜了半圈,走到靠近围墙的一角,看着那细细尖尖的池塘边缘,心里暗自想着,不如将这个尾部截留出来做一个小池子拿了做实验基地。

“那就试试看罢!”陆小琬心里鼓励着自己,拿了个篮子,开始捡起地上细碎的布头来。。。。

☆、75某人胡同一枝花

春风终于缓缓的吹过了京城,冰雪消融,枝头嫩芽点缀得整个长安一片朦胧的烟柳之色,站在高楼上俯瞰长安,只见一片淡淡的鹅黄绿,柔软得让人的心都能化掉似的。

陆小琬的商业大计里边多了两项,第一项自然是进行造纸的实验,另外一项却是另外开一家铺子,专卖美酒和小零食。

由于向伟之加入了这个团体,成了她贴身保镖,到处都能看到他紧紧跟随的身影,陆小琬只觉头疼,一心想派个什么事情给他,免得他时时刻刻跟在她身后,就像一条甩不掉的尾巴。

“小琬,我觉得我大哥很好哇。”孟酒酒小心的挖着地面,一边看了看腿上放着一块木板,正低头飞快写着什么东西的陆小琬:“你为什么总是对他不苟言笑?任凭是谁都看得出来他眼睛里只有你一个人,就想讨好你,为什么你就不能接受他呢?”

店铺规划书,陆小琬才写下这五个字,就听孟酒酒突然说到这话,笔尖儿一偏,拉出了长长的一段墨迹。酒酒知道什么,她那大哥可真不是个好东西,打劫了自己的嫁妆这事姑且不说,现在每日晚上都还要赖在她房间里头,直到他的嘴唇脸上蜻蜓点水般掠过她的脸庞,这才恋恋不舍的回自己房间歇息,他分明就是一个……陆小琬憋了半日,才想出“采花贼”三个字来。

“是呀,我看向大哥那么喜欢你,你难道忍心让他失望?”阿息帮着孟酒酒小心翼翼的将浮土扒去,露出埋在里面的酒坛来,盖子上的红绸还是那样鲜艳,没有褪去半点颜色。她回头看了看陆小琬,只见她继续在写着什么东西,仿佛对她和孟酒酒说的话置若罔闻,拍了拍手走到她面前道:“小琬姐,你年纪不小了,也该考虑终身大事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怎么能就只想着做生意却不想着自己的终身大事呢?”

陆小琬抬起头来看了看阿息,来长安半年她已经长高了许多,就像一支抽条的嫩柳一般,站在那里婷婷袅袅。脸蛋长圆了些,一双眼睛活泼灵动,脸颊白里透红,淡淡的粉色看得她有时候都“色心大起”的想摸上一把。

“你小小年纪知道些什么?今年才十三罢?”陆小琬笑着放下笔:“这事酒酒劝我也就罢了,你劝我未免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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