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房间。住了半年,也有感情了,可惜,森不在。
书桌上有一个花瓶,插了一枝半开的幼幼的雏菊,在花瓶边上摆了一只丝绒盒子,是谁放在那儿的?我走过去,打开盒子,是一枚白金镂花的戒指,很东方的花纹。谁送的?我迷惑。这么有情调,会是谁?转眼,发现花瓶下压了一张纸条。
“Estelle,Forever。”
很狂放不羁的字迹,没有签名,我看了半天,又看了一眼戒指,明白了,是一个关心我却又不愿说的人送的。
我走去森的房间,敲敲门。
“请进。”
我推门进去,森正仰头躺在床上。
“森。”我站在他床头。
“Estelle!”森跳起来。
“森!谢谢你,我会永远记得的!”我在他唇上吻了一下,“我会的!”
然后,我飞奔出去。森,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永远!
回到房间,我找了一根链子,把戒指串在上面,然后挂在脖子上。我会永远把他挂在心口的。
终于,要见将军了,基地接到命令,将军除我之外,谁都不见。我轻轻叹了口气,森、夫人、唐、尊、所有的人,再见了!
☆、第7章
作者有话要说:
走到基地的会客室,里面坐了一个男人,我敲敲门走进去,站到他面前。
他打量我的同时,我也打量他。他是个表情冷峻的年轻男人,很深的轮廓,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金褐色的头发自然微曲;没穿军装,而是一件白色夹驼色格子的长羊毛衣,一条黑色长裤,一双小牛皮靴,简洁干净。
“你是康雨心?”他讲一口纯正流利的中文。
“是。”我站在他面前一动不动。
“坐吧。”他示意我坐下。我很听话地坐下,盯着他。
“你一定不认识我。基地人都见过我,他们肯定绝口不谈我。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全名是亚历山德拉·凯恩·文斯伯爵,身份是情报局准将,绰号将军,代号利刃。”他看我一眼,“你是第三个知道我真实身份的人,你的代号是刀锋,由我直接指挥。我有任务要交给你。”
“什么任务?”我问,这已经是我的工作。
“陪我去参加一个晚会,先和我去换衣服。”他的眼光一直没离开过我的脸,仿佛要让我无所遁形。
“好,什么时候走?”我立身,服从命令是我在基地学会的第一件事。
“马上。”他迟疑一下说,“或者——你想和他们道别?”
我诧异他一瞬间的迟疑,但没表现出来。“不用了,我憎恨离别。”
他盯住我,眼光怪异,似看见异形。
拎着短少的行李,上了他的飞机,我和他都没讲话。飞机飞得很快,远远可以看见白金汉宫的塔尖。
我一惊,伦敦,我竟要到伦敦参加什么晚会。
飞机在一处私人停机坪降落,从飞机上下来,竟是游泳池,对面是草坪,不远是房屋。
“这是我家,你暂住这里。”他把我领进大厅,“我会派人侍候你,去换衣服吧。”
我去换衣服,打开衣柜,顿时呆住,一柜的新衣,日装、晚装、礼服、大衣、羊毛衣、内衣、长裤,配套的靴鞋、手袋、领巾、围巾。一试,胸围、臀围都正好,仿佛为我量身订制的。我蓦然记起了全面体检,胸中油然升起一种厌恶,脱下衣服,换上自己的衬衫、牛仔裤,套上羊毛衣。
“笃。”有人敲门。
“进来。”我关上衣柜的门。
进来的是将军,一身黑色皇家军装,说不出的酷。
“将军。”我看到他眼中的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