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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凯,你不解释一下吗?”我终于问了。
“是该告诉你了。”凯叹了一口气。
“躺一会儿吧。”我躺下。
凯在我边上躺下。“NWS里,有一种隐名特工,没人知道他们的任何材料,他们都是清洁工。他们的任务就是为所有任务善后,把特工留下的蛛丝马迹擦去,清除现场;或者,杀掉背叛的特工;或者把他们变成白痴。就象潘多拉?林,她的尸体就被清洁掉了,没人知道在哪儿。你的‘清洁工’是谁我不清楚,但,如果你脱离组织,他就会杀了你,很可能!而那时,我连帮你收尸——都不可能。”
“凯,为什么你帮我收尸?”
“因为,是我使你成为特工,你恨我。”
“凯。”我转过脸,面对他,“我不恨你,因为你不是大头,罪恶的根源也不是你,我把你看成哥哥。”
“那我很高兴。”凯笑一下,“至少比恨我好。”
我伸出一只手,凯握住我的手,就如此,沉沉睡去。
次日,我准五点睁开眼,一侧脸,就看见凯,他已经醒了。
“醒很久了?”
“唔,没多久。”凯在我颈侧吻了一下,“你醒得很准时。”
“凯,你什么时候这么自然地吻我?”
“不知道。”凯笑,“或许因为你不恨我了的原因。”
“我们一起去晨运?!”
“好的。”
我和凯和谐、融洽地相处,竟毫不困难,就这样,我们在乡间凯的农舍呆了近一个月,没人来打扰我们。钓钓鱼、骑骑马、喂喂牛,打扫房间,制作点心。直到有电话来邀请我们去参加伦敦市长举行的舞会,我们才回到伦敦。
“凯,我不想去。”
“我知道你不喜欢热闹,但是,人家请了我们,不去是很不礼貌的。”
“好吧。”我挑了一件火红色的套裙,外加一件黑色苏格兰哈里斯花呢大衣,长至膝的羊毛袜,一双帆布登山鞋。下楼时看见凯,我禁不住暗中赞了一句:好帅的男人,好酷的男人!帅呆了!
凯穿一件传统单排扣深灰色棉毛西装,白色纯棉布立领衬衫,下穿灰色细条纹亚麻布的裤子,裤脚翻起,小山羊皮工装,手里拎了一件米色短风衣。
“Estelle,你为什么总穿得这么出格,但又让人无法不接受?”凯挽住我出门。
“因为我本不是那一个圈子里的人。”我侧侧头。
凯笑了。
舞会很热闹,但我并不热衷,坐在一边,看穿梭于人群中的市长,和他的公子小威谦?康尼。
“康尼,陪我跳舞。”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迎上去,拉住他。
康尼皱皱眉,一把甩开她的手。“走开,我让你走开!”
女孩吓得缩了回去。
“很傲的公子哥,不是吗?”凯不知何时从舞池里回来,俯在我耳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