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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意识缓缓回来,他才听到时烨还在耳边喋喋不休地催:“说我爱你。”
他睁眼看,发现面前时烨种的那盆半开的玫瑰不知何时居然全开了。
盛夏看着花发了下呆,才转过去紧紧抱住时烨,说:“我爱你。”
我爱你。
不是喜欢,是爱,爱是觉得你脸上的不是咸的汗水,而是甜的糖浆。我爱你,我在黑夜里看到太阳,在夜晚看到花开,在你眼睛里看到我自己,看到你爱我,我想哭,又想吻着你笑,我好爱你,我好爱你。
盛夏紧紧抱着时烨,吻了一下他的头发,把眼泪也擦在上面。
第四十三章
时烨帮盛夏穿好衣服,他们坐在那株玫瑰前,听了一下,隔壁的厕所没声了。
盛夏抱着他不放,时烨没办法,只能把人抱着下楼,准备从侧边的门出去。
“闻什么?”动作间时烨被盛夏的动作蹭得很痒,“都是汗。”
“好闻。”盛夏还想凑过去亲时烨,但看到楼梯口那儿有个人影。他犹豫了下,动了下腰,从时烨身上下来了。
等时烨望过来以后,陆阳才收起戏谑的表情,笑着说:“过分了啊。”
时烨拉着人走下去,只回他一句:“花开得很好。”
“你的不拿走?”陆阳侧身让了下,一个醉鬼摇摇晃晃地路过,“开花结果了,也该拿走了。”
“不拿了,没空养。”时烨下巴点了下边上的人,“以后养这个。”
说完他余光看到对面几个人在抽什么东西,时烨皱了下眉,抬起手就把旁边正在发呆的盛夏眼睛遮住了,又眼神示意了下陆阳,道:“那边,去管管。”
等陆阳走了,时烨也没把手放下,还是蒙着盛夏的眼睛。
酒吧里换了个唱民谣的乐队,盛夏脑袋跟着节奏一点一点地,眨眼睛的时候睫毛一下下扫过时烨的手掌。
“时烨老师,”盛夏像是完全不关心时烨为什么要蒙他眼睛,开始说别的,“这首歌好听哦。”
时烨笑了下,他就着这个姿势低头亲了下盛夏,问:“回去了?下面要处理下。”
盛夏脸红了下,但还是说:“听完这个吧,这首歌我喜欢。看不见的时候听歌,好像更好听了。”
他们在唱李志的旧歌,《山阴路的夏天》。
时烨双手捂着盛夏的眼睛,说话的时候只能弯着身子。他觉得有点累,索性把盛夏带到一个人不多的角落,直接靠在盛夏肩上,但还是捂着盛夏的眼睛。
“现在唱着的这支乐队好像已经十三年了,打鼓的那个很厉害,公认的。”时烨声音有些懒散,“唱歌的那个,刘寒,离婚了,自己带他儿子。做过批发,开过店,开过乐器行,都黄了。我认识的搞乐队的似乎做生意都不太顺利,生活也不顺利。”
盛夏静了下,才说:“但是他们唱歌很好听,我会记得他们。”
“可是他们老了,已经不能那么满怀热忱地去做音乐了。”时烨叹了口气,“三十岁是个坎,迈过去以后就不是少年了。人不年轻了以后激情热情都会慢慢消减,还会变得懦弱,踌躇。”
盛夏在时烨掌心里摇了下头:“不会的,音乐不会老,摇滚也不会老。时烨老师,梅校长六十多了还去奥运会闭幕式弹吉他呢。”
“这世界上有几个布莱恩·梅,又有几个乐队能成为皇后。”时烨说,“我们身边都是普通人,谁又会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付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