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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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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不记得是怎么把阿童木推开的,确切地说她把整个身体都撞向了阿童木。他们三个人通通都倒在了小马路的窨井盖子边上。她感到浑身的骨头都在疼,膝盖上的皮一定是蹭破了,旁边的留级生趴在地上发疯般地咳嗽,简直要把肺都咳出来了,而阿童木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直看到他浑身发抖地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跑了两步,身体好像个断了线的木偶一样摇晃着向前奔去。三三坐在地上,连衣裙上沾满了泥土,因为过分紧张她感到撑在地上的手腕还在不住地发抖,完全说不出话来。她只庆幸留级生没有死掉,阿童木也没有死掉。她来不及想明天会发生什么了。她就好像那个从噩梦中醒来的女孩,不敢再闭上眼睛,惟恐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又陷入另一个昏昏沉沉的噩梦里去。

“手表坏了。”阿童木说。

他的手里还紧紧攥着那根红领巾,手指掐得太紧,简直要把手掌掐出血来。她摔倒的时候手腕狠狠地砸在了街沿边上,这时才看到液晶屏裂开了一条缝,但是里面的数字还在闪闪烁烁地跳动,只不过漂亮的塑料表带被磨花了。那道缝贯穿了整个表面,它怎么看起来也都是一只破表了。

“以后我再赔你一只新的。”

“我不要了。我会戴着这个的。看,它还能走,怎么都摔不坏。”

“我恨他,如果再叫我看到他,我一定杀了他,谁都拦不住我。”

“你差点杀死了他!”三三说完这句话嘴唇突然不停地哆嗦起来,怎么也忍不住,反复念叨着,“你差点杀死了他你差杀死了他你差点杀死了他。”

“我妈妈她可不是像那只猪说的,她没有不要我,每个礼拜天她都接我出去吃饭。”

“可是你差点杀死了他。我恨你。”

但这是三三跟阿童木最后一次在童年时代见到留级生了。在令人惶惶不安的返校日他没有出现在教室里,直到开学他也没有再出现。在班主任轻描淡写地说出他在最后一学年转学,他父母花了很多钱给他转了个好学校打算好好念书准备毕业考试的时候,三三在心里面默默舒了口气。她回头看了阿童木一眼,而阿童木盯着窗外面一棵长得过于茂盛的梧桐树发呆。这天她穿着一身旧连衣裙,手臂和背上被晒伤的地方正在蜕皮,所以只要一闲下来她就用手指去剥,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剥下一层薄如蝉翼的皮肤。窗户外面灌进来的风带着这个疯狂夏天苟延残喘的气味,混合着隐约的桂花香气。

可是最美好的部分才刚刚开始呢。对,就是这天,这天坐在开学第一天的教室里面,台风刚刚和天空擦肩而过,校门口还积着大大小小的水坑。三三穿着凉鞋踩到那些水坑就溅起清凉的水花来,整个上海都好像刚刚被水洗过一样清澈见底。她在教室门口看到一个背着塑料彩色水壶的陌生男生,瘦瘦高高,穿着一件淡蓝色图案汗衫。就是这种心脏瞬间缺血的感觉不是么?她总是在见到男生的时候感到紧张,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但是她知道这次是多么不一样。她小心翼翼地从他身边走过去,却忍不住想回头看看他有没有多看自己一眼。天哪,他才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她的鞋子因为踩在水坑里所以都湿了,泥水溅得整个小腿和裙子的下摆都是。她的头发虽然长长了,却还是个平庸委屈的蘑菇头女生。根本没有人会多看她一眼的,而且她一进教室就看见吴晓芸穿着白色的新裙子,头发披在肩膀上温柔得好像趴着一只黑猫。她也长高了,但是并不像三三这样只是拼命地长骨头。她也被晒黑了,可是皮肤却好像会发光一样,鼻子两侧都闪着美丽的粉红色。她正跟隔壁桌的李婕说着话,三三经过她们身边时她们也没有压低声音:“林越远,新来的插班生。”于是很快她就发现班级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在窃窃私语。

“他是从北京转学来的呢。”

“我听我爸爸说,他们家住在常德公寓。”

“真的啊,他竟然住在那里!”

三三恨不能捂起耳朵来,她像逃命一样坐回到积了一层灰的课桌前,却还是忍不住抬头看看教室门口那个男生。他大概还不知道所有的女生都已经在讨论他了,晚上他会被写进多少本日记本里面,很快他就会跟吴晓芸她们成为好朋友。她知道,他是属于她们那边的。而她呢,她只是个跟着阿童木鬼混的不起眼的糟糕女生,而且在这个时刻非常非常地伤心。

6.

常德公寓就在静安寺后面一个眼科医院的旁边。那时候大部分同学都住在严家宅破落的房子里面。三三的家虽然在万航渡路,却也不得不用公共厨房。从厕所跑到房间要经过黑黑的堆满杂物的走廊,老鼠们就在走廊里面横窜,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会啃放在外面的肥皂,在肥皂上留下令人毛骨悚然的齿印,更不用提三三根本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她只有被沙发隔开的一个角落,角落里放着一只跟书架连在一起的书桌,塞满杂物和各种小说书。玻璃底下则压着很多照片,有黑白的满月照也有春游和秋游时拍下来的集体照,因为压的时间长了,所以大部分照片都已经跟玻璃紧紧地粘在一起,等到终于有一天要搬家的时候,这些照片就只能随着这只破烂书桌一起扔掉。妈妈很不齿严家宅的棚户房,非常眼热常德公寓,因为那里有冬暖夏凉的木头地板,有窗明几净的独用厨房,甚至还有一部电梯,是那种外国电影里面才见过的老式电梯。门是铁栅栏,得用劲才能够拉上。最最重要的是张爱玲也在那里住过。三三在那个夏天就已经趁着爸爸不在时囫囵吞枣地念完了被他藏在衣服抽屉里面的整本《金锁记》。住在常德公寓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更何况还是从北京转学来的,见过天安门,每句话的结尾都要卷一卷舌头。成绩非常好,长得比班级里任何一个男生都高。刚开学就立刻被体育老师看中选去足球队当守门员,然后又被大队辅导员看中去做学校鼓号队的指挥。指挥就是穿着红色镶金穗的制服,手里还挥舞着一根金色的棒子,永远神气地走在队伍的最最前面。三三过去也参加过鼓号队,但是每次好的鼓都被别的同学抢走了,剩下的只有短了一截的断鼓棒和永远无法调紧鼓面的破鼓。但是指挥只有一个,没有人会跟指挥抢指挥棒。

所以林越远真的就是独一无二的。

吴晓芸她们那群最漂亮的女生几乎全都在为他争风吃醋。有一天,上早读课前吴晓芸突然在课桌上小声哭泣起来。她几乎把整个身体都趴在桌面上,用手指死死扒住桌沿,柔弱细小的肩膀默默耸动着。其实几乎全班的人都看到她的桌上被人用粉笔写了:爱林越远,不要脸,恶心!但是只有三三知道这是谁写的。她前一天放学后把饭盒落在抽屉里,再回来取的时候刚巧碰见邢可可正在粉笔盒里面挑一支白颜色的粉笔头。但是她不会说出来,她坐在教室后面默默看着吴晓芸因为哭泣而抖动的身体,竟然觉得很羡慕。她也喜欢林越远啊,可是她的名字永远只会跟阿童木联系在一起。没有人会看出来她喜欢林越远,没有人会知道。她一直就是那副毫不在乎的冷漠模样,她永远都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哪怕是长大以后也是这样,就算她很爱一个人,爱到神魂颠倒,那个人也根本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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