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记得起来没什么区别。”
因为被钝刀割久了,早已习惯。
他身上一直都觉得很疼,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也疼。
有些记忆大脑会遗忘,但身体还记得,如跗骨之蛆般。
唯一的区别是,后来他知道了为什么会疼。
但这些不太好的,他不想让程蔚朝详细地知道。
程蔚朝像哄小孩子般道:“有新名字也好,以前那个坏名字我们不要了。”
然后就轻轻挨了一下,程蔚朝一脸懵地看向孟此霄。
孟此霄平静道:“我很喜欢我原来的名字。”
“啊?”
程蔚朝有些惊讶,有那么一段经历,他还以为对方再也不想和过往的东西有联系。
于是他追问道:“叫什么啊?”
孟此霄看了他一眼,那个名字是姑姑取的,他很喜欢。
却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只开口:“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程蔚朝看着他向前走的背影,没有再追问,跟了上去。
屋子的光线昏暗,在出门的时候,孟此霄神思不属,没注意到门槛,绊了一下。
然后胳膊就被身旁的手紧紧捉住了。
“没事吧?”
孟此霄应了一声,正要放下胳膊,就感觉到对方的手轻轻动了动。
他一顿,胳膊随即静止。
仿佛得到了什么信号,程蔚朝的手顺着他的小臂内侧缓缓下滑,直到手腕处,触到了微凉的皮肤。
然后,仿佛试探般,温度偏高的指腹一点一点落下,两人的掌心接触面越来越大。
孟此霄没有躲,垂眸看向他们交叠的手。
其实单独看,他们都是冷白的肤色,但合在一起对比,就能发现明显的区别。
孟此霄的皮肤看起来更冷一些,说不好听点,就是苍白。
但程蔚朝的就显得健康很多,血气很足,对方的体温也证明着事实如此。
冷热互相传递,更具力量感的手触到了他的指根处,然后轻点了两下,仿佛是一个敲门的信号。
没能得到主人家的回应,他选择了破门而入。
有些强势地分开了他的手指,直至最后十指交错相握。
程蔚朝似乎终于满意了,牵着晃了晃。
“好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