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先离开这里,”乔伊建议道,“实际上我和肯打算再往东走,据说那边有个镇子,好像叫做洛德镇,从那里可以搭上驿站马车。”
戴维的眼睛一亮:对啊,先回到洛德镇,再想办法联系上卢卡斯警长。洛德镇是他的大本营,他们早晚会回来的,自己先稳住这几个人,再做别的计划。
“我知道那里!”戴维以热切的口吻说道,“实际上我们和劳埃德闹翻以后,就躲在那里,他的势力在哪儿是没用的,我们在那里很安全。”
维纳半信半疑地看着他,接着他又低声和旁边的黑人说了几句,这才转身咳嗽了两下,充满了装腔作势的虚伪。
“那就走吧,”他说,“你认识路吧,杨格先生?”
戴维很想说其实他也不太熟,但如今的情况,他只能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中)
吴有金扯下脖子上的方巾,抹了把额头的汗。他觉得裤裆下湿热难受,汗水似乎把布料都渗透了,但这尴尬的难处实在不好跟人明说,况且现在也不是什么好时机。卢卡斯警长就在他身边,前方是血狼,他们现在站在卡森城外两英里的地方,头上悬挂着泛白的太阳,矗立在一片沙土中间。
“他能找到吗?”吴有金有些担心地问,他听说过印第安人追踪猎物的本事,但现在离戴维被掳走已经过了八个多小时,而且是从卡森城那凌乱的道路上慢慢地摸索到这里的,那些被无数马蹄和靴子踏过的道路怎么能分辨出昨晚两个劫匪留下的痕迹呢?而且一路来到这里,又只剩下了风化的碎石和沙土,怎么找到已经逃得无影无踪的劫匪呢?
“休休尼人都是优秀的猎人,在这片沙漠上,他们能够捕捉任何动物。”卢卡斯警长说,“你应该对血狼有点信心,要知道他可是许多次能无声无息地潜入镇上的高手,又是红手部落里数一数二的人物。”
吴有金勉强点点头,决定放下质疑。血狼在之前跟他说过,两匹从劳埃德房子那边疾驰而出的马,一匹上驮着两个成年男性,这连续的痕迹其实很明显,马蹄就像是鼓点儿,有节奏,而不同的重量分布会造成不同的蹄印。他像一只猎犬般时不时地下马观察着土地,就这样慢慢地来到了此地。
吴有金觉得血狼的理论说得通,但他自己学着去看的时候,又完全没有办法找到蛛丝马迹。最后他只能听从卢卡斯警长的建议,安静地跟在后头。
“血狼会努力找回戴维的,他把他当自己人。”
吴有金看了卢卡斯警长一眼,猜测他是在安慰他。
血狼在地面上看了好一阵,这才转头回来对他们两个人说:“他们在这里停留过,但接下来的痕迹就很混乱了。”
“什么意思?”吴有金有些紧张。
“大概是休息过,除了马蹄印变浅,还有很多躺过和坐过的痕迹,”血狼指着一块地方,然而吴有金只能看见一堆凌乱的沙土,“不过,应该有人来过了,有新的马蹄印,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两匹,其中有一匹上的人很重。他们应该下马交谈,然后一起离开了。”
“听起来这个地方是碰头的,”卢卡斯警长猜测,“说不定就是温吉利·维纳和他的‘参孙’。”
血狼点点头:“但是……”
“但是?”
“我无法判断他们接下来去哪儿了。”
吴有金诧异地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