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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想他的话,又有些气愤,拼命捶门要他出来理论,他硬是不吭声。
我隔着门大吼:“你出来不出来?再不出来我可上脚踹了?”
听听没动静,我飞起一脚踢过去。门没开,但多了个大窟窿。
我正准备继续施展无敌鸳鸯腿,门铃响了。
母亲大人站在凌乱的客厅里,有几秒钟的愣怔,看到卧室那扇破了洞的门,她的神情明显紧张起来:“于睫呢?”
不等我回答,于睫拉开破门走了出来,讪讪地说阿姨好。
母亲上下打量他,问:“于睫,你,没怎么吧?”
看他摇头,母亲转而问我:“你跟他动手了?”
“没有!”我坚决的否认。
楼下传来汽车鸣笛的催促声,母亲欲言又止地离开,留下一盒去南方下部队演出带回来的枇杷。
我和于睫对坐在地上,一声不响的闷头吃,手上汁液横流,皮和核噼哩叭啦的扔进盒盖里。
没有人说话。茶几还翻倒在一边,也没人扶。
盒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枇杷时,我先他一步伸出手,得意地用眼角瞟他。他狠狠地瞪我一眼,也迅速伸手。我故意慢半拍,在他快要碰到那个枇杷时猛然捉住他的手。他想挣脱,我握住不放。
和他对视着,我轻轻摩挲他的手,直到指尖的薄茧。
一个和我的左手有着相同印迹的人,应该有着和我一样对小提琴的热爱吧?只是,他心里还有一份和我一样的、可以为之放弃一切的东西。
我欠身吻他的唇,他仰头热切的回应。我压倒他,手向下进入主题。
他放松的身体突然紧绷,弓起身子要躲,喘着粗气说:“等等,齐歌,等等!你的手,枇杷汁……”
我用身体的重量压制住他,吻着他的后颈说:“我等不了!现在不能等,两年……更不能等……”
第二天我们一起去团里上班,于睫去停车场泊车,我一个人先走。在玻璃门遇到比我们低一届的同门师弟卓越,便和他一同去排练厅。
他走在我的右侧,我清楚看到他左颊的红色掌印。
基于校友加同事的关系,我和卓越早就相熟。
我指着他的脸打趣道:“这‘五指山’(扇)是谁赏给你的?”
卓越摸了摸脸,笑而不答。
他一脚踢碎警察鼻梁骨的案子刚判下来,以他的火爆脾气,能让他挨了耳光还这副嘴脸的人,除了心上人还能有谁?
“这么凶悍的人你也敢要?”我故意逗他。
他呵呵笑道:“要!哪儿敢不要?”
吃中饭的时候,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单位发了一些沿海部队运来的海鲜,让我晚上和于睫一起回家帮忙消灭掉。
于睫有些紧张。我的意思是排练结束直接去公主坟父母家,他偏要先回家换衣服。说是穿衬衫西服太板,会让气氛变严肃。我只得依他。
其实,只要我父亲在,就算是赤身裸体吃饭,气氛照样会被他搞得很严肃。
谁知出门之前又出了茬子。
他换上一件套头的圆领绒衣后,露出一块我昨天留在他锁骨旁的瘀痕。他不擅于矫情,并没有借故跟我来劲,只是又换了一件有领子的衣服,把第一颗扣子系得紧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