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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赶我出来。”
雷一差点喷笑:少爷这股子委屈劲,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然后,作为第一副手。他不得有劝解他:“少爷,您应该高兴。要知道,如果今天她就将您留下。甚至于,让您进她的房间,跟她同床共枕……我们就要怀疑,她是不是如她表现出来的那么自重自爱了。”
雷霄的注意力完全停留在同床共枕四个字上。
雷一无语了下,在他回过神来的第一时间立刻道:“少爷,您应该知道。在一二三区,有多少女人想爬上您的床吧?”
“如果换成那些女人,别说您想留下来。就算您不想留下来,她们也会想法设想,把您留下来……这样一比较。您应该明白了吧?”
“我想留下来。”雷霄瞪着他。
“是,我知道。但是我们现在说的是那位小姐。她赶您离开,证明她是一位自重自爱的小姐。而不是那些,只看重您的身份,您的背景,您的金钱和权势的肤浅女人。”
最后他总结道:“您应该高兴。”
雷霄一点都不高兴,但他理解。难采的果子总是更甜美,经历困难得来的胜利,总是更让人高兴。
可是,他还是想留下!
雷一越发想笑,但绝不能让少爷发现。所以,他明智的选择新的话题:“安舞今天离开了二区……如无意外,应该是来六区,找那位小姐的。”
☆、第27章再次交锋
第二天一早,雷霄就又敲开安歌的房门,两人一起用早饭。然后,雷霄与安歌相对而坐在阳台上。晒着温暖的阳光,一叠点心,一壶茶。他用个人终端处理公务。她拿着针线,一针针为他缝衣。
温馨到了极点,便是铁石心肠,也能软化的场景。被门铃声,生生打断。
门铃响的一瞬间,雷霄猛的抬头,眼含杀气,射向房门。
安歌则是挑眉:“这个时间,会是谁?”然后,还是先征求他的意见:“介意让人看到你在这吗?”
“不见。”他大概知道外面是谁。他不介意站在她身后,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安歌心里有了数,便去开门。
“姐姐!”
听到这声音,安歌僵了一下。看着来人的那张脸,十分无语。
清纯小百合,说得就是安舞这样的人了。总是偏爱白色,永远楚楚可怜……可是这样的形象,在安歌眼里,实在是讨厌的很。
那是丧服的颜色!作为死过两回的人,她还是很忌讳的。
门外的安舞也看着安歌,一头五颜六色的头,随意的挽在头顶,还有那么几缕没固定好,落了下来。太过随意……而这在她的眼里,就是狼狈,不修边副。
身上是俗气的蓝色,款式更是保守而死板。虽然那衣服上的绣花,为这衣服增了几分,可现在谁都知道,她就靠这个卖钱,也实在不算什么稀奇的。
眼底闪过不屑,看来,离开安家,对方的生活过得很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