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里的人穿着黑色的衬衫,领口被熨烫得平整而服帖。
袖口挽上了两圈,露出了漂亮凸起的腕骨,肤色偏白的手腕搭在黑色的键盘上,显得格外好看。
他眉似远山,眼若星辰,鼻梁高挺,唇色浅淡,五官精致得无可挑剔,但微蹙着的眉宇间,却偏偏带了丝桀骜不驯的狂气。
此为“貌美如花”。
薄禾坐在等候室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手机里的帖子,将主楼拉到了最后,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她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然后揣好手机,将面试需要用到的东西放在椅子上,跟面试助理打个了招呼之后,她准备先去上个厕所。
因为是第一次找工作的面试,她有些紧张,所以,刚刚喝了很多水。
解决完了内急问题,薄禾走到公用水池台前洗手。
她专心致志地搓着手上的泡沫,就听到身后传来了推开门的声音。
下意识抬起头,就从洗手台前的镜子里,看到了一张陌生而熟悉的面孔。
陌生是因为,她已经有六年没有见过这张脸;熟悉是因为,她刚刚在手机里看到了这张脸。
这个貌美如花的傻子,方十四,她的前男友。
他穿着亮红色的漆皮外套,袖口堆在手肘处,右手手腕上戴着一款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黑色的表带衬得他肤色偏白。
方十四看到镜子里的女孩之后,先是一愣,平日里懒散惯了的眼睛里,瞬间浮现出一丝亮色。
用个形象点的比喻,就像一只饿久了的阿拉斯加盯上了一碗刚刚出锅的红烧排骨。
他走到她身边的洗手台前,装模作样地洗手,实际上,目光却止不住地往她身上飘。
“看够了吗。”薄禾盯着镜子里的人,一边抽出一次性的纸擦着手上的水渍,一边问他。
“没看够。”某人十分耿直地说出了实话。
薄禾:“……。”
“你怎么在这儿?”方十四问她。
“面试,你呢?”薄禾反问道。
她不是那种“分手了之后就老死不相往来”的人设,和前男友在一个公司里成为同事,她也可以接受。
生活很残忍,不会给一个成年人任性的权利。
“我么?”方十四想了想,然后对她说,“参加面试吧,还有——”
“你也来面试?”
“是啊。”
薄禾侧眸看着他,果然和她预料的一样。
如果这一次她面试成功,或许真的要跟前男友成为同事了。
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没说话,转身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