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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蚕丝刀砍不断,火烧不着,哪怕过上千年也不腐,所以若雪和丹楹用匕首也没割开。
他用自己特殊的手法打的结,就是想让若雪解不开,如此一来,两人就有一个合好的契机了。
只是,他也没想到这鞋子巧夺天工,美丽却不适用。难怪当初他说要做一双东珠鞋,并将珠子拿出来,那能工巧匠一副要笑不笑的样子。敢情那家伙早预料到结果会这样,却未说破。
若雪不忍让他失望,取了鞋在手中细细打量,然后说:“其实你的想法很好啊,真的!这鞋子只要换个舒适的鞋底,再露出脚趾头,就是一双非常时髦的东珠凉鞋了。”
“脚趾头怎么可以露出来?”卫离下意识的觉得此法不可行。
姑娘家的玉足轻易不能让外人瞧见,平常都裹着白绸和罗袜,如果露出脚趾头,岂不是人人可见!别人怎么样他管不着,但若雪的脚倘若被人看去,吃亏的肯定是他。
又见她那双小脚仿若羊脂白玉般可爱,他忍不住伸出修长的大手,爱不释手将脚趾头挨个揉了个遍。
实际上,昨夜他拿鞋来给若雪穿上时,便将她的玉足赏玩了半天,只觉得触手温腻,柔软如绵,怎么看怎么可爱。
“在自己屋子里穿有什么要紧?就像我自己做的拖鞋一样,外出肯定是要换鞋子的啊。”若雪数了数鞋子上面的东珠:“五六十颗呢,可以给娘做一双,天气越来越热了,让她闲暇没外人时穿,感觉又凉快又透气。”
若雪不遗余力的吹嘘着夏天穿凉鞋的好处。
卫离抿了抿唇,不置可否。天气再热也热不着她们娘俩,以前卫家子孙众多,冰窖建的大的出奇,没料到后来子嗣越来越少,贮藏的冰怎么用也用不完。
说到凉鞋,若雪灵光乍现,觉得可以在古代卖凉鞋。她眯着眼睛地看着手中的鞋,对卫离说出自己的想法:“其实我还有个主意,我们可以开凉鞋铺子!”
反正各式各样的凉鞋款式都在自己的脑海里,男的女的都有,花样繁多,应有尽有。只需画出图样,然后做出来即可,随时都可以创新。
如此一来,说不定自己可以成为古代的凉鞋大王。被自己的想法惊喜到了,若雪心里暗爽了一把。
卫离看着女孩飞扬的眉眼,薄唇弯出漂亮的弧度,指着东珠,似笑非笑地道:“谁买?”一颗上好的东珠就是百两银子,何况这龙眼大小,色泽和质量皆是上乘的粉珠子。
“我知道,你是说鞋的价值太高,没人买得起。”若雪何尝不明白呢。
她指着那些东珠解释道:“你以为珠子大了就是好啊。”她指着自己的脚背:“稍大一点就能硌疼脚背,走两步便要磨破皮,你就是做了也没人买去穿,顶多当艺术品收藏起来。”
卫离乌黑浓密的睫毛抖动了几下,白皙的耳朵上泛起可疑的浅红色。选东珠的时候他正是这么想的,以为越珍贵她越喜欢,不料却弄巧成拙。
“而且成本那么高,怎么能开店?赔都要赔死了,当然是珠子越小越好。”按卫离败家子的作法,若雪还未开店就开始担心赔本了。但转念又觉得成本高的可以走高端路线,专做那些富贵人的生意,搞个品牌什么的。
尤其是女人们,永远都觉得自己少一件最漂亮的衣服,一双最精美的鞋子,鞋子的样子只要和了她们的心意,一个人买几十双的都嫌平常。
但平民百姓的市场若雪也不想放弃,所以皱着眉头苦苦思索:“小颗粒的水晶也可以,还可以用一些其它不怎么值钱,又漂亮绚丽的东西来代替就好了,最好做出来后能显得非常华美,让人一眼就有购买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