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前方有动静传来,马超快速勒马止步,见前方的哨骑从树丛间窜了出来,问道:“前头如何?”
哨骑回道:“他们已过龙桑城了。”
马超在心中估计了一番对方距离他之间的距离,确定已不算太远了,当即打起了精神。
因边地苦寒,又有更穷的抢掠本不富裕的,陇西郡内的情况是兵多于民。
将兵力分散布置的意义不大,故而那龙桑城中未有驻军,几乎就是一座空城。
有此地给对方的信号,说不定能让并州军以为是他们已放弃守御,直接遁逃往了金城郡的地界。
也就更给了他动手的机会。
他朝着后方的队伍招了招手,示意他们随同他往山更高处攀升一段距离,以免被那并州军发现了行踪。
山间的冷意让他策马经行之处好像踩开的都是一层薄霜,但有甲胄在身,还不至于让人觉得寒凉。
即将与并州军而不是那些时常以板盾竹刀为武器的羌人交手,也不由让马超的心中被战意烧灼得沸腾。
他停在选好的伏击地点周围后,便从马背上翻了下来,往下方走出了一段,确认他们藏匿在上头绝不会被人给发现,这才重新回到了埋伏的位置。
又确定在这一处山坡上,足以凭借着凉州战马的脚力,完成朝着下方的快速冲刺,他这才彻底站定了下来。
不过做完这一切后,足足过去了两个时辰,那并州军的队伍才姗姗来迟。
听到从远处传来的行军之声,马超在心中腹诽了一句“动作真慢”。
可想想对方的队伍里并不只有骑兵,说他们是动作慢未免失之偏颇,马超也没真将这句话说出口。
他的目光已从前方的林木空隙间看出,快速寻觅起了此番进攻的目标。
因这位置稍高了些,他只能看到一条黑色的长龙队伍由远及近而来,却并看不清楚底下人的面容。
好在今日天清日明,并不影响他在视线里快速捕捉到了一抹特殊的颜色。
那是一匹醒目的赤红色骏马!
认人不易,认马他熟!
哪怕只能看到个脑袋,也无碍于他看出那匹马在周遭鹤立鸡群的姿态。
此马便是放到凉州的骏马中也是属于独一份的俊俏。
他喃喃开口道:“兔首,高身,体壮,这是一等一的好马,骑这匹马的,应当就是并州牧了。”
按照马超的想法,要打出一番表现来,自然是要到最有权势的人面前去打!
若是奔着逆转局面的目的,也该当是擒贼先擒王!
无论是出于以上哪一种考虑,他都应该寻那并州牧去。
而如何找人——
他自觉自己的逻辑没什么问题。
就像他和父亲所骑乘的马匹,就是他们所收缴到的战马中品质最高的,那么作为并州牧的乔琰所骑乘的马匹是最好的,也是很合乎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