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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乐这辈子听到的所有的让人害臊的混话,全部是出自路听野的口。
路听野是什么人?九岁就敢抱着母亲的遗物从港城搭黑船跑到江城,从小混在鱼龙混杂的市井,什么脏的烂的混的没听过,什么不敢说。
他就不是那种西装革履,风度翩翩的贵公子。
穿得再斯文,打扮得再矜贵,也掩不掉那骨子里的坏劲儿。
是碰到她以后,他就开始克制了,太克制了。
每一分每一秒都克制。
沈常乐红着脸,眼泪从眼角落下来,她看着自己踩在车窗上的右脚,看着自己踏在方向盘上的左脚,十根脚趾紧绷着,她哭出来了。
就没这么被人欺负过!
“再开点儿,姐姐不是学过跳舞吗?”路听野不爽,抬手在蕾丝上打了一巴掌。
沈常乐闷哼一声,怎么能打那儿!她咬着哭腔:“我配合你已经很……你别太过分!”
“这就过分?”路听野挑眉,狭长的桃花眼里闪着笑意,坏的很,“你在我面前和别的男人亲,还把口红都亲花了,亲的流汁了,不更过分?”
说着,他是真的不爽了,又给来了一巴掌。
这儿真是越教训越软似的,就像棉花糖,不,像草莓味的冰激凌,会融化成奶油。
“才没有!我没有亲他!什么流汁!你个流氓!”沈常乐气得呼吸发喘,“我那是演戏给你看的!”
路听野动作停了下,又拧了一下,这才翻身往上,看着她:“演什么戏?”
“没什么!”沈常乐一下说漏嘴了,犯犟地把嘴紧紧闭上。
路听野眯了下眼,不知从哪儿翻出一盒东西,拿牙齿一咬,塑封就撕开了,他慢条斯理地穿戴东西,一边脑子里飞速运转,直到两人都同时颤了下。
路听野的脑袋一向聪明,就是在这种环境里也依旧运转不停,“妈的,我知道了。沈常乐,你他妈为了嫁给傅砚泽,你演戏都要把我给甩了?”
说着,那怒火全部裹挟在某个点,疯狂撞击。
“傅砚泽有什么好!就是个老东西!比老子大六岁!比你大两岁!你居然能看上他?”
他跟发了疯似的,不管不顾的力道。
沈常乐从小去游乐园就不敢坐任何刺激或者惊悚的项目,但这项大概比过山车还要后劲十足。
轻盈的跑车仿佛开在黄沙路上。
颠簸。
“谁说--谁说--我。。。。看上。。。。傅烟泽。。。。。乱讲…”她说话断续,语不成调,四声调念成了一声调。
“那你就是看上了傅家。”
路听野咬牙切齿,额角上的汗水划过凌厉的下颌线,带着力量感的肌肉让人看着都脸。红心跳。
这都是些什么狗血剧情。
“果然是个清醒的坏丫头。知道和我这种穷小子只能玩玩儿,和有权有势的公子少爷才能结婚。”
他说这话时带着点哑,又恼恨又轻佻,仿佛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
除了破坏,除了毁掉漂亮的粉红色以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念想。
“你有病。。。。。”沈常乐没有任何力气了,脚趾踩在车上,寻求一个支点。
“是,我就是有病。”
“疯病。”
他单手抓住一只球,低沉说:“被你这公主逼出来的。”
沈常乐吸了吸鼻子,即使他很凶,很大力,很蛮,她也觉得很可爱,终于又变可爱了。
像一只虚张声势的小狗。
就是太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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