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富商和仲德相谈正欢,显然,他们应该是老友了。
“村长,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同窗好友公达,他是刚刚辞官,我写信给他,告诉他这里是世外桃源,邀请他过来看看。”仲德看到叶羽的时候,面含微笑地介绍道。
叶羽打量着这个公达,发现对方胖乎乎的,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只不过,能凭借十几个小家丁,就把独眼龙百人小队打得落荒而逃,这确实要个本事了。
“公达,你干脆留下来,我管你吃住,怎样?”叶羽非常干净利落。
在叶羽印象中,现在人就是求平安,能有吃住就满足了。
“有酒吗?”
公达笑眯眯地询问道。
事实上,公达到了小山村,看到漫山遍野的桃树,水果树,还有大家努力,整个山村都充满了欣欣向荣的景象,他还是很满意的。
只不过,公达心中有大志,他并不想留在山村内。
“巧了,我刚刚酿造出了一种酒,大山,把酒拿一坛子过来。”最近用粮食酿造的酒,叶羽还没来得及尝。
只不过,叶羽是喝了古代的酒,毫不夸张的说,和他妈的马尿差不多,非常难喝。
要么就是太淡了,喝不出酒的味道。
难道古代人喝酒,都是大碗喝酒,如果换成现代的酒,早就醉倒了。
“好酒!”
打开坛子,一股浓烈的酒香味扑鼻而来,公达眼睛猛然一亮。
单纯闻酒的味道,就让公达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倒出一碗酒,公达喝了一口,身体一颤,一脸难以置信。
“我从未喝过如此美酒,这简直太好喝了。”公达都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
“公达,只要你愿意留下来,别说这种酒了,我还能酿造出更好的酒,总之,酒水管够,你觉得怎样?”叶羽笑眯眯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