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吉勒图在1996年5月7日的笔录显示,他遭到警察逼供。
公安局的人强迫呼格吉勒图按照他们的话说,不让呼格吉勒图上厕所。
警察骗呼格吉勒图说受害人没有死,认罪就可以被放回家。
5月3日。
也就是呼格吉勒图案即将开庭审理前,内蒙古自治区“严打”斗争小组考察呼市后,强调此次斗争“时间紧、任务重”。
指示呼市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发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成为全区表率。
5月7日晚上9时20分。
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提审了呼格吉勒图。
呼格吉勒图翻供并供述了警方逼供及诱供的过程。
检察官说“你胡说”。
否定了他的翻供,指控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
庭审中,辩护律师张娣做的是有罪辩护。
说呼格吉勒图年纪小、是初犯,且是少数民族,请法院从轻发落。
而另一名辩护律师丁守君则一句话都没说。
5月17日。
呼和浩特中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检方提交了呼格吉勒图的“认罪口供”。
呼格吉勒图在口供中承认,那天晚上他看被害人进了厕所,心生歹念,自己也尾随着进入,并对被害人进行猥亵,还掐了被害人脖子。
检方还提供了一份血液残留的鉴定结果。
这份血液残留是警方从呼格吉勒图的指缝里提取到的。
结果显示:呼格吉勒图的指甲缝血液与死者血型相同。
法院经过1个多小时的草草审讯,认定呼格吉勒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死刑。
一直到5月23号。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才知道检方已经指控呼格吉勒图是毛纺厂女厕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法院审理后认定:
1996年4月9日当晚8时40分许。
呼格吉勒图酒后到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处窥视。
当听到女厕所内有人解手。
便进入女厕所将正在解手的被害人杨某某搂住。
后采取捂嘴、扼颈等暴力手段,将其按倒在便坑的矮墙上,扒开衣、裤进行流氓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