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常熟。
刘秀英骑上她的三轮车来到城南派出所。
看到值班民警,从容不迫地说道:“我把我儿媳妇杀了。”
民警见老太太衣着整齐,神智清醒。
意识到她说的可能是真的。
便立即将刘秀英收押,并上报给常熟市公安局。
据常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察员描述。
死者身穿粉色呢子大衣、棕色皮靴,倒在客厅满地的血泊之中。
在尸体头颅西侧,有一把约20厘米长的尖刀,疑似作案工具。
除了刺鼻的血腥味,现场还有浓重的汽油味。
经法医检测,死者徐艺丽系被锐器刺、切,致左、右侧颈总动脉及右侧颈内静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
死者身中12刀,尸首之间几乎完全分离,只剩一层皮相连。
整个头部残存着大量的汽油。
警方审讯,刘秀英讲述了案发前后的经过。
当时她正在客厅看电视。
儿媳徐艺丽从房间出来和她争吵,指责她将电视的声音放的太大,并拔去了有线电视的插头。
自己向她泼汽油,刚开始只是为了吓唬她。
“我就在房子里,把汽油倒在洗脚盘里。
就把那个汽油倒出来准备好。
用汽油泼她一下。
估计她会害怕了。
结果我油泼出去,她抓着我。
就扑通,她滑倒在地上。
她这样仰着,没有劲了。
我用刀去捅了她两下。
那时候但是在气头上。”
刘秀英中气十足地说着整个杀人的过程。
嘴上说着后悔,但表情声调中却不见一丝的悔意。
同时刘秀英还竭力将家庭矛盾归咎于徐艺丽母亲。
说是因为她宠着女儿,甚至还挑唆儿子董岗彪殴打自己。
自己气急,这才气头上杀了徐艺丽。
也就是刘秀英承认了自己故意杀人的事实。
但她坚称自己是家庭矛盾下的激情杀人,并不是事先策划的有预谋杀人。
刘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