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有时拨粮,假设从临安拔到温州,运粮二十万石,以三十条船计,每船按大小分派船员脚力。
通常每人每天是一百文钱,加两斤粮。
然后路程有顺风逆风,临安到温州最慢以十五天计。
这个损耗原本是固定的。
你有一百个船员,每天消耗多少粮,都是固定的。
而且每次出发前,朝廷会给每条船给予部份肉菜,都是固定的消耗。
但就这样,有地方弄出了霉变,意外落水等各种事故。
然后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必须是最慢的天数。
比如临安到温州实际可能开了五天就到了,他非得按最慢的开到十五天。
于是在元贞元年十二月,朝廷又出新政,进行了改制。
假设从临安到温州,以后运粮二十万石,离岸是二十万,到岸也是二十万石,一石都不能少,霉变,落水,都是运输人员的问题,运输承包给民间商人。
朝廷运上船前,承包商人也在现场查验,做好防水和防霉工作,除非翻船,肯定不会落水。
承包商有把握就接,没把握就不接。
朝廷每万石按路程,给三百贯到七百贯不同的工钱。
此时按粮价,七百贯也就五百多石,相当于损耗百分之五最高。
即朝廷给商人钱,商人帮忙运,运不好是赔钱的。
但运的好,可以赚钱。
宋朝最大的运粮船可以装万石,是北宋神宗时期出来的第一艘‘万石船’,之后到南宋和元朝,基本最高是八千九千石,低的是一两千石。
();() 宁波“天一阁”藏书《海道经》记载,元朝“延?以来,合造海船,大者八九千石粮,小者二千石。”
但这类大船毕竟少,赵与芮的大宋在内江上主要还是以一两千石为主,海上可以达到三千石甚至五千石。
后期明朝主要是五百到一千石,但明朝的一石比宋朝要重,清朝时运粮多用平底沙船或浙江蛋船、三不象船,大的可载粮二、三千石。
各朝粮船大小各有不同,但都会计算损耗。
现在赵与芮不这么干,老子不给你算损耗,给你运二十万石出京,到了地方还得是二十万石。
这样商人们就要计算能不能赚钱,会不会亏本,才决定可不可以干。
商人们用两千石船运一下,大概只需要十五个船员,一万石即六十个船员。
五天内的路是三百贯。
每个船员每天一百文,五天支出才三十贯。加上伙食费约四十贯。
然后重头是脚力费,这六十个船员搬货下货,一万石平均每人要搬两趟,三百多袋,按大宋现在收费,每袋是十文钱,加上装填辛苦费,大概要支出一百二十贯。
商人整个付出约一百六十贯,每运一万石粮,能赚一百多贯。
所以有些商人就可以考虑干这种事。
另外在超过一个月的行程中,朝廷还会和商人另外商量补贴,总之赵与芮这边的损耗保证,不管有多远,都在百分之十以下。
他们的海船现在运到海叁威那边,绕过高丽行程超两个月,运二十万石粮,付出的费用都不会超过两万石粮价,并且只支付钱银,到了海叁威还是二十万石粮。
而且这样承包之后,商人也有监督作用。
商人在临安接粮二十万石,是要签字画押的,你要像明朝一样,刚从仓库出来,到码头就变成十万石了,商人们不接啊。
这种运到其他地方,是要被砍头的,少了十万石,还不查抄他满门。
漕运在历朝都是官办,赵与芮在进入元贞二年时,改为民间承包运输,朝廷省心省钱,又省粮。
同时,为保障商人利益,保证让他们能安心干这行,朝廷从商人中选出愿意专门经营这行的,和他们签定合同。
十年起签,上不设限,你家要是愿意,一百年干这个都行。
只要你不通敌判国,不造反作乱,朝廷不能随意更改商人。
这样有商人就愿意买五十条船,或三十条船专门干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