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实话实说。
她是陶盈,不是之前那个任人欺负还能对人含笑说是心甘情愿的前任。
要说生养之恩什么的,前任已经拿自个儿的性命去还干净了,现在的她,和那个坑爹的家压根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所以,她不希望自己的未来再和那个家里有任何瓜葛。
“如果是和媳妇儿你这样的,那就要看是当时卖人时签的是生契还是死契了。”既然大家想法一致,那么也就没什么可相劝的了。而且因为陶盈的这句话,老四的表情明显的又更柔和了几分。
言归正传,老四开始细细的给陶盈解释她的疑问:“若是生契,和之前的家里要想脱离关系,很难,而且一般会签生契的,也都是家里被逼无奈不得已而为之的,故而家里签了年数,或者是约定了赎人的银钱数额,一般情况下,这种都是充作奴婢使唤的,很少有买回家做媳妇儿的。而死契,则是说这个人从此之后便和之前的家里不再有任何关系,是为奴为婢还是讨了做媳妇儿,都是由买家说了算,按律法来说,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亲戚关系了。”
老四的解释很清楚。
不过律法归律法,人情归人情。
就比如她眼前来说,虽然是被她爹死契卖给罗家的,但依着她和罗家现在的相处关系,再加上罗家兄弟的为人,若是她自个儿心甘情愿再回去自贱,罗家兄弟想必也是不会为难的。
这样也就不关那死契什么事儿了。
但是反过来,若是她和罗家不愿意,就算是她爹哭上门来被轰出去,也不能拿不孝的大帽子来压他们家,顶多只能算是心硬如铁不顾及情面什么的。
可是,只要自个儿日子好过,旁人的闲言碎语又算得了什么?
“这么说,当时买我的时候,三哥签的是死契?”陶盈眨眼,心里莫名的松了口气。
“嗯。你那时候也是病重,你爹生怕我们家反悔,自己说的要签死契,因而大哥还多给了他一百文钱送他离开的。”
要说老四说着话没有刻意的成分,陶盈是不信的。
就在陶盈思索老四话里意思的时候,那边又开口了:“所以媳妇儿,那种爹,不要也罢了!”
“四哥,”陶盈嘴动了动,最终是没有再说什么出口。
如何也是一个受过诗书礼仪熏陶的正统古人,老四刚刚说的这句话,用大逆不道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但是为了劝她心安,老四说的却是半点迟疑没有。
“其实媳妇儿你若是想,咱们两家沾亲也没什么难事。”老四想了想:“多少,有娘家在,媳妇儿你也有个说话的地方。”
老四这话说的很隐晦,无非就是,媳妇儿你嫁过来,有个娘家做倚仗,还是能放心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