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程凌云,我喜、喜欢你很久了,可、可可以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吗”
车来车往的大学校园门口,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子拦住一个拎着衣服往外走的男孩子,紧张兮兮的捏着一封信,腰弯成九十度,郑重的将一封情递给面前的人。
那个男孩子,穿着宽大的黑色t恤,休闲裤,一手插兜,另一只手将衣服耷拉在肩头,奶奶灰的竖起来的头发,脸蛋白皙,带着黑色的耳钉,脖颈处印着纹身。
现在,这个乖乖的女孩子,将情递给这个上去不是什么“好人”的男孩子手里。
女孩子弯着腰,等了许久。
也许只是几十秒,一分钟,但那对于一个极度紧张的、渴望得到答案的女孩子来说,无异于很久很久。
她不敢抬头,害怕到心上人的脸,那样,她会紧张的昏倒的。
放学时间,人潮涌动,这里的小小的热闹,很快被诸多人所知道,他们或好奇或恶意的着这一幕。
唐回的嘴角扯了扯,勾着唇笑“情”
女孩子更慌张了他的声音怎么会这么好听呢要、要昏过去了
“是、是的”好不容易,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结结巴巴道。
男孩子嗤笑道“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写情告白”
“轰”女孩子只听见这么一声巨响冲进了她的脑海,她几乎失去思考的能力。
这是什么意思拒绝吗
她捏着信封的手在无意识的颤抖。
忽的,手里一松,好像有什么被抽走了,女孩子抬起头,却只到了一道瘦瘦的潇洒的身影
她告白的那个男孩子已经走了。
一阵失落。
可是,又很欣喜。
因为那封信他带走了。
“哇丹丹,你这么大胆竟然跟程凌云告白”
“而且啊,挑在校门口说,你是不是别有深意”
“丹丹,你平时一声不响,竟然敢和程校草告白,厉害了”
“哟写信告白很有心嘛可惜了,我告诉你,他是不会接受的”
女孩子身边围着的人,说着或惊讶或嘲讽的话,她沉默以对,眼睛默默地着那道远去的飒然的身影。
她喜欢这个男孩子,从见的第一眼开始。
有一天,你会遇见一个彩虹般绚烂多彩的人,从遇见他开始,你的眼睛里再不见别的人。
对她来说,那个叫做程凌云的男孩子,就是这样的人尽管,他遥不可及。
唐回走到校门口三百米外的地方,娴熟的走到一辆黑色的奥迪车旁边,拉开车门,坐到副驾上。
“大忙人,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接我啊”唐回瞥了一眼身边的姜希希,漫不经心的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