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会把供奉神明的巫女也讨厌进去就是了。
虽然我有点想炸了这里……
“话说,巫女不在吗?雾雨?”我自顾自地说道,却被她的举动秀了一脸。
“这才是召唤灵梦的正确方式哦,易小哥。”
她说着,往赛钱箱里扔了一枚硬币。
“咣当”
空的,还真是香火不兴。
“客官您好,博丽神社会满足您的一切……什么啊?是你呀,魔理沙!”
一个穿着红白色露腋巫女服的少女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
有够吓人的呢~她手上的是…台词?!!
“什么什么啊,为什么我是家伙啊!灵梦!”
“扰人清梦的家伙都是家伙!这位是谁?”
“易啦,就是我说过的那个。”
雾雨明显深受打击,不过关我什么事。
“易是吗?我叫灵梦,博丽灵梦,幻想乡唯一的巫女,初次见面,请多指教。”
呵,该死,这倒霉催的熟悉感。
“这是易,单字的易,目前的称号是血色妖刀使,不是大师也不是剑圣,不会瞎Q也不会瞎冥想,请多指教。”
好像哪里不对来着?
倒也不错的样子。
“呐,灵梦,宴会是什么时候开的?”那只黑白满血了。
“我说了多少次了,因为是那个吸血鬼办的,所以是晚上!”灵梦扶额。
蕾米莉亚办的么…真是搞不明白。
也许吧,上位者并不在意那些假慈悲。
“呵哼。”
“易,拿着这个,魔理沙你也有。”
灵梦递给我们一人一沓不知何用的卡片。
“这是什么?”我问。
();() “到晚上你就知道了,很有趣的呦!”灵梦摆了摆手,无视了一旁的黑白。
“这样吗?”我挠了挠头,“我知道了,那晚上见喽!”
我飞走了,头也不回地飞往人间之里。
雾雨带我去见灵梦是有她的考虑的,尽早认识一些大佬总是好的。
但是抱歉,雾雨,我并不值得让你作为朋友对待。
总之视角返回人间之里。
武器店的生意是不必理会的,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买这样的危险物品。
如同雾雨之前说的那句“太阳都晒屁股了”,现在大概是中午了。
所以我决定去拜访某人,顺带蹭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