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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国跟着刘乐生一起回到对方家中。
这是个一居室,房间面积不大,一眼就能出不经常打扫,乱糟糟的。
一些琐碎的生活物品,胡乱的堆叠在地上。
最里面有着一张大床,粉色的床铺,旁边电脑桌上,有着两台电脑。
刘乐生抓起摆在床上的衣服套上,总算是不用再光着膀子。
随即,他走到电脑桌旁,拿起摆在上面的粉红色手机。
“这就是娟娟的手机。”他把手机递给李卫国。
李卫国了对方一眼,眼底闪过一丝疑惑。
对方刚刚的行为,似很正常,但对于有着多年刑警经验的他而言,实在是有点怪异。
以往也有过这样的情况,李卫国跟着证人、犯罪嫌疑人去对方家里拿某样东西。
一般有警察在旁边盯着,那人肯定会谨小慎微,生怕自己某个不经意的举动,被怀疑,甚至被当成凶手。
所以,那些人回到家中,哪怕口干舌燥,也绝不敢第一时间去喝水。
哪怕尿急,也不敢第一时间去尿尿。
必须得等拿到东西,交给警察后,才会小心翼翼的说出自己想干嘛。
可是刘乐生,明明知道手机在哪,却没有第一时间去拿,反而十分自然的先拿起衣服套上。
也就是说,在他心中,穿衣服这件事的优先级高于拿手机。
要知道,手机里可能留有他女朋友的死因。
以刘乐生刚刚表现出来的痴情来,女朋友的死因,对他而言,应该是至关重要的。
按理来说,他都光着膀子在外面待了这么久了,不会突然回到家中就害羞了。
正常来说,他应该是顾不上穿衣服,迫不及待抓起手机查里面的内容。
可他却下意识的选择了先穿上了衣服。
这无疑是一件十分诡异的事情。
就像是刚刚刘乐生在楼上,到女朋友的尸体,他连衣服都顾不上穿就跑了下去。
这属于十分正常的反应。
可他要是在到女朋友的尸体后,先回家把衣服穿上,再下楼,就有点怪异了。
不过,这些都是李卫国的经验之谈。
顶多让他有些怀疑这家伙,远不足以证明刘乐生与纪娟娟的死有关。
他拿着手机,开启屏幕,发现需要指纹才能解锁,只能又带着刘乐生下楼。
李卫国借着尸体的手指,将手机解了锁。
他很快就找到记事本,点开之后,里面居然还真有四篇日记。
时间分别是七天前、五天前、三天前和昨天。
日记非常有规矩,每两天记录一次。
李卫国先从时间线最早的七天前的那篇日记开始查。
日记不长,通篇下来,全是负能量,居然还透着一股子文青的味道。
什么“我两手空空、但心事重重”,“我努力了那么久的目标,别人生下来就拥有了”之类的。
反正通篇都是抱怨自己的生活,似乎对一切都很不满意。
随即,李卫国又查了五天前的日记。
这次,里面的负能量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