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水鸿露出更无防备的笑容。她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以算是不生厌,他有一具聪明的躯壳,善于扮演一切合乎情理的样子,他们一路走,村里人见了,就说阿细,谈朋友了?真好,男俊女美。她不否认,他受到鼓舞般,热情地与所有人搭话问好。
要是在都市里,她与他,绝谈不上俊与美,只是人群中平凡不过的一组。
也有人说,看他们两个多搭配?两个都戴眼镜,一看就有知识。乡下老辈夸赞人,一般都缺乏逻辑,也不那么悦耳,但都语出真心。
这样一路走来,方细油然而生出一种奇异的安全感,是她此前二十七年人生所没有过的,那是一种终于融入了人间的感觉,终于被这片故土所认可了的感觉,在这里,好工作好学识,统统比不上一个“好丈夫”。
这是她想要的吗?她不知道。她从小就发现自己在这片土地上是多么格格不入,她拼命想走出去,她办到了,她去了广州,无数次挤过人潮汹涌的体育西路地铁站,她日复一日地与自己内里被大海渔村浸染透了的底色作着抗争,也与都市傲慢的规训进行搏斗,她原本以为她会找到一个契机,在广州落地生根,尽管她对此并无渴望,但人总不是在此处就是在彼地,像阿妈说的一样,总会有个归宿。
直到某一天,她看到故土母校的招聘信息。她从没想过要回来工作的,但她鬼使神差地投出了简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甚至,此时此刻,她居然在与一个家里介绍的本地男人谈婚论嫁。
“明天是情人节。”温水鸿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包装完整的迪奥口红。“送给你,不是很贵重,但我想,这个颜色会适合你。我们可以慢慢来,我看得出你跟我目标一致,我们都想找到一个同路人。在我看来,能够并肩同行的默契,比那些小孩子家家的海誓山盟要高级多了。当然,”他盯住她笑,好像以为他的表情很打动人,“我也没有那么不解风情,情人节,我也是会送礼物给另一半的。”
同路人。这恰好符合她对婚姻的理解。两个人结合到一起,才足以嵌入世俗。她想起阿爸,阿爸坚硬、寡言,她从来体察不到他向任何人表达爱,他是海上好手,在大渔船上作业,有时整月都在海上,回来了,一只肮脏布包甩到桌上,阴沉地斥骂,不是叫你别给她买那么多书?读来有什么用?阿妈给他倒水,不敢发一言。她上了学,懂了些人间事,便私下问阿妈,要不要跟他离婚?阿妈吓得连连怪她,瞎说什么?没有他,我们这么多张口,吃什么?她说,他可以去工作,你怎么不可以?我也可以去工作,去工作就有饭吃了。阿妈说,这世上,男的女的,各有分工,你将来就懂。她至今不懂。
她接过那只口红,像一件见证契约的信物。
他问她:“牵手吗?”
“不了。你看那些老乡,在这地方见到有人手牵手,他们今晚会把这件事当成菜一样端上饭桌的。”
“那下次,我请你去市里。我最近新发现一家东南亚餐厅很不错。”
幸好他没有说是一家“意大利”或是“法国”餐厅,如果那样,就与他这副模样太不搭配了。
她没有再接他的话,转而讲:“你爸爸是怎么发迹的?”
他有点惊讶,“你对这个感兴趣?以前没有女孩子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他笑得有些戏谑,“她们都喜欢问我为什么喜欢她们,有多喜欢。”
他在炫耀她人对他的青眼。她只说:“嗯。学习一下发财之道。”
“他本来在大渔船上工作。后来他觉得赚不到钱,就下了船,去港口当海鲜猎头。”
“海鲜猎头?”
“这是我的比喻。他每天凌晨到港口去等船靠岸,挑最好的海鲜,到市里去转手卖给那些大饭店。你说,这工作,是不是跟猎头差不多?”
确实,人有时候也跟案板上的鱼差不多。
“赚到钱,他就买渔船,他经常说,想赚大钱,就得掌握生产资料。但猎头的生意还一直有做,他和我几个哥把周边不靠海城市的生意也都包了,渔船越买越多,越买越大,又承包出去赚租金。这样讲,好像也算不上有什么发财之道,都是辛苦门路。他喜欢聪明人,他从小就教我们,要多跟聪明人来往。他很喜欢你。”
这不是“喜欢”,这是“满意”。
不过没关系,她也只想为自己寻找一个答案,想尝试看看她所见惯了的那种活法到底是不是唯一正确,连那戏台子上都不停在唱,唱完了《荔镜记》,又唱《苏六娘》,观众喜闻乐见的,全是些男亲女爱、终成眷属的故事。
稍晚一些,太阳将要下山时候,温水鸿将车停在冯家村外,步行入村。
他姓温,却是在这座姓冯的村子里长大的,不过,他们一家早不在冯家村住了,他爸在县里城里都买有商品房。温氏本就是岛上的外姓,是旧年月逃难来到这里的某一支,好几个村里都住有几户温家的旧族人。他爸一直想为温家修一座祠堂,好像平地起了一座房子,他们姓温的才能就此把根牢牢扎入这片土地。
黄昏的太阳艳红,几乎要吻到那片冯家村孩子们最熟悉的荒废田地。晚饭时间,这里无人,只有中间垄起的田埂上蹲着一个身影,他走近,那折叠的身影迅速打开,像一个孩童刹时舒展出关节,化作窈窕少女的形态。“水鸿哥!”她叫他。
他没有回话,静静站住不动,看着她脚步轻盈地踏过荒地向他走来。光线刺得他眯起眼,他感到自己的目光就像这光线,细细舔舐过少女凹凸的身体线条,为她镀上金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