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斤烧刀子,一盘酱牛肉。
三更天的酒馆里,从来都不缺喝酒的人。
不过赶在大清早就来喝酒的,也着实并不多。
现在,大堂的角落里就正坐着一个人,喝酒的人。
他心无旁骛,喝得很认真,只是倒满了一碗酒,然后仰头一口尽数灌进嘴里,再接着倒满一碗。
有些人喝酒的时候,喜欢周围坐满了朋友,兴到尽处话便开始多起来,天南地北的胡吹海嗨。
有些人喝酒,酒后会性情大变,变得喜怒无常,又哭又笑,又吵又闹。
而有些人,则是变得越发安静,迷迷糊糊地把脑袋随处一搭,兀自睡去,我不扰人,人不扰我,就是天塌下来也绝叫不醒。
至于什么酒后吐真言,不存在的,想说真话的人,都是借着酒劲儿在半醉半醒之间,若是真的喝醉了,连脑子都不是自己的了,又何来的肺腑之言?
这几种人虽很常见,但他却绝不是其中之一。
他喝酒的时候,很像一个人,都是面无表情地一碗接着一碗灌下去,就像是酒水流进了无底的酒缸,就像是江河终会汇入大海。
前面的几种人若是醉了,虽然处理起来有些麻烦,可张子虚最不想见到的,却是最后这一种,他们实在是可怕。
这种人,是永远都喝不醉的。
他们知分寸,懂克制,知道自己在喝下第几杯酒前会变得迟钝,而且永远不会纵容自己喝下那一杯。
张子虚一直趴在账台前看着他,他还在喝,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来。
他看着这个男人的样子,想起了常常坐在那里的女人,她又是一夜未归了。
能跟她相比较,这么看来,这个男人的酒量还算不错。
酒量不错的人,一定也曾喝过不少,只不过这种人,一般却不会赶在大清早的来。
他坐的地方,屋檐上有个不大不小的窟窿,阳光从窟窿处泻进来,屋檐外新发芽的柳枝在桌子与酒碗间洒下摇曳的斑影绰绰。
这个地方,是荼蘼每次喝酒都会坐的地方,这里最偏僻,所以最清静。
他,当然也是来寻清静的。
他今日穿的是普通老百姓会穿的衣服,喝的是普通老百姓会喝的酒,要不是那把跟随他多年的佩刀从不离身,还牢牢地挂在腰间,就是连张子虚差点都没敢认出来。
他今天的样子,实在有些落魄。
他就是百里长街,传说中永安巷里最长命的捕头。
在他来之前,永安巷每年至少要莫名其妙死上个捕头,可是他来了之后,这里已经安安稳稳度过了八年岁月。
他长命,永安巷的人自然也就能长命,大家也都很盼着他能继续长命。
今日十五,是休月假的日子,也是发薪水的日子。
每个月的这一天,他都会趁着口袋里还算鼓囊便坐在这儿,喝上两坛酒,点上一碟酱牛肉,犒劳自己一整月的辛苦。
一年了,酒馆开张一年了,他也来了一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