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哥儿,你尽哄奴家开心。”
卫凤娇没好气的白了一眼杨骁,旋即跟鹌鹑一样,缩着脑袋,含羞带怯的拿出自己藏在身后的一双靴子,递给了他。
“这是奴家为……为你亲手缝制的布靴,送给你。”
见到杨骁愣住,卫凤娇的霞飞双颊,略带羞涩的将一双布靴塞到他的手中。
卫凤娇低着头,声若蚊蝇的道:“潇哥儿,听说你现在受到主公的重用,当了军指挥使,是大官。”
“穿这样的靴子可能太过寒碜,奴家也不知道你是否会嫌弃。”
“但,这是奴家的一番心意,还请你收下吧。”
闻言,杨骁轻笑一声,说道:“阿娇,我怎会嫌弃?正好我的靴子破旧了,想换一双新的。”
话音一落,杨骁就蹲下来,亲手脱去自己的靴子,换上了卫凤娇为自己亲手缝制的布靴。
最难消受美人恩!
卫凤娇对自己的一番爱意,杨骁又怎会不晓得?
原本生于官宦之家的卫凤娇,也算是知书达理,略懂一些女红,针线活干得不错。
在古代,女儿家为外姓男子亲手缝制鞋子,意味着什么?
杨骁对此心知肚明。
这一刻,卫凤娇看着杨骁自顾自的穿上自己送他的布靴,心中没来由一阵暖流,眼眶都为之湿润。
莫名的感动。
莫名的心跳。
心里如同小鹿乱撞一般。
杨骁不止是收下了这双靴子,还当着卫凤娇的面穿上。
这让卫凤娇如何能不为之感动?
“潇哥儿……”
“怎么了?”
穿好靴子的杨骁抬头一看,就见到卫凤娇情意绵绵的看着自己。
四目相对之余,卫凤娇忍不住“嘤咛”一声,以自己的纤纤玉手撩拨秀发,含羞带怯的把头扭到一边去。
杨骁这时候却注意到了卫凤娇手上的细微针眼。
“阿娇,你的手。”
“没有。”
卫凤娇忙不迭的放下自己的素手,摇摇头道:“潇哥儿,奴家早年虽学过针线活,时日一久,却也生疏了,这才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