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上学期,最后一个晚自习结束。
宋盛背上书包,他的腿已经恢复正常了,只是里面有一块固定钢板,需要明年暑假才能取掉,那时才会完全恢复正常。
他心存顾忌,不敢用力跑步。
只有上肢的力量是完好的。
宋盛决定,寒假的时候,去健身房好好的练一练,学习重要,但身体素质必须跟的上,那是他的依仗,如此才符合强者之名。
只要他够强,一拳就能干倒班上的同学,让人敬佩他。
临走之前,宋盛俯视吴小启一眼。
吴小启正靠在墙上看手机,宋盛不用看内容,都知道吴小启在看什么,他在看篮球比赛。
吴小启经常课堂上看,而且不时呼吸或急促或舒缓,以表达他的震惊惋惜欢呼,这些反应搞得宋盛快学不下去了!
如果不是知道吴小启以前干出过的猛事,宋盛早特么捶他了!
看球赛就算了,吴小启还喜欢上课睡觉,最离谱的是,吴小启睡觉流口水,特么的有一次口水沿着桌子,淌到他书上了。
宋盛震怒无比,差点把书给撕了!
这些也就算了,还能忍,关键特么的是,吴小启上课喜欢唱歌,给宋盛烦的,如果不是吴小启以前干过的事,他真捶他了!
最让宋盛难以回首的是,吴小启课堂演唱的那首歌,传说那是他花了两个半月,自己作词作曲,有关于篮球、舞蹈、爱情的歌。
吴小启唱就算了,关键是那首歌曲特别有魔性,吴小启演唱的水准也十分魔性。
有一次宋盛做试卷,同桌吴小启忽然唱歌了,宋盛没忍住,居然跟着哼上了,一哼就是十几分钟。
特么,然后吴小启发现之后,惊喜看着他,唱的更带劲了,一边抱着篮球一边唱,他向自己倾述梦想,他要等明年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在全校面前表演篮球之歌舞。
你表演你马呢!
你个没马的玩意!
宋盛脚踩在教室的地板上,过往不堪的往事,于他脑子中循环放映。
他觉得自己如果再和吴小启接触下去,他再也没强者的风范了,好在现在期末考试了,下个学期,他终于能换到新座位了。
而这段时间的小事,不过是他辉煌人生中,一个小黑点而已。
没关系,他会离开这里。
而吴小启这种渣滓,只能待在这个角落。
宋盛脸上,不禁勾勒出幸灾乐祸的笑容,下个学期,他便能见到下一位和吴小启同桌的倒霉蛋了!
();() 一想起那些,宋盛笑容更盛,他背上沉重的书包,迈着强者的步伐离开。
他穿过喧嚣的班级,从后排走到前排,如同走入光明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