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三年前,聚落发生火灾,当时不到半人高的孩童芙莉亚,冲进长屋,把大自己一岁,被烟呛晕的格洛克表哥带出来的勇敢证明。
这个伤让格洛克心疼一辈子,最后他还是无奈举手同意。
但心中越发烦躁……
讨论完毕,史蒙让人拿出食物,“赞美一切,让我们一起享用这些。”
长屋的人,没什么追求,凡事都看着史蒙,且有酒喝,有饼吃就成。
格洛克觉着吵闹,起身想离开领主长屋。
刚走出门口,芙莉亚挺着肚子跟了过来,举起一杯麦酒。
这是示意格洛克回屋。
“孩子快出生了,我跟史蒙都希望他能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好运,格洛克,不要怪任何人,你知道的,史蒙为了和平,付出多少。”
“以前,你送过来的酒,每一杯我都喝了,这一次,我喝不下去,我们以前是狼,现在成了羊,再过几年,连狗都不如了!”
();() “格洛克,你!”
“芙莉亚,叔叔还在时,跟我说过,让我娶你,可我当时拒绝……因为我觉着配不上你,那一次,我被火吓怕了,我的弟弟在我面前被木柱砸落,我都不敢去救,看着他被活活烧死!
我看到你的伤,总想到他,痛苦不已……后来,我发誓,不再软弱害怕!”
芙莉亚不知道说什么好,曾经,她也想过嫁给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但父亲最后告诉自己,格洛克没有这意思。
那之后,自己再没哭过。
格洛克下定某种决心后道,“作为首领,我看不起史蒙,但作为丈夫,他是个好男人!”
说完,格洛克走出几百步,消失在黑夜中,最后回到自己长屋内。
一会功夫,他整理行囊,带上一匹马,黑夜之中悄然离去。
他不想等死,他的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不是怕,他想积累新力量保护这一切。
这些年,他跟随新旧首领出战,有不少人受过他的恩惠,只要振臂一挥,至少会有三四十人会跟着自己。
但这样是破坏团结,他不愿跟妹妹的男人起冲突。
世事总是如此奇妙。
史蒙孤身一人来此,最后得到所有。
格洛克曾是继承人,却不得不独自离去。
当他回神时,已经走远,又过一夜,竟然碰到先前离开的英格众人。
他骑马沿着脚步追过去,很快就来到几人面前。
阿尔杰认出他,一开始以为是史蒙派来“追杀”自己的,但见格洛克独自一人,反道,“你是来加入我们的”
见格洛克依然没有回应,英格警觉起来,准备动手。
格洛克确实起了杀心,但因没把握,改口道,“我对你们的计划很感兴趣,如能强取,何必苦耕。”
阿尔杰忍着伤疼大笑,“这是你这辈子干过最英明的决定……我们去找金牙巴尔多,他控制一处海港,手中有船。”
“你们要回丹麦”格洛克问道。
阿尔杰只道,“跟着就是。”
一路上,阿尔杰故意说起史蒙的话题,借此观察格洛克反应。
“他是个孬种,不配再去英灵殿,死在女人床上就是他最终归宿。”
格洛克听得烦了,但为了取信几人,也一同诽谤史蒙。
两天后,他们一行终于进入另一处维京聚落--金牙巴尔多所在。
若以人数算,金牙跟史蒙的聚落人数不相上下,都近两千人,但他的领民战斗力明显高于史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