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余哑巴自己花钱建房,但是房子算村里财产,在余哑巴或余大勇还在村里生活的时候,房子让他们住,但是如果两人都不在村里了,村里要把房子收回去。
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建了房子,但是房子算是村里借给余家的。
这个约定还写成了文书,保管在了村委。
为了保障余大勇的权利,余哑巴还向村里争取到了余大勇后人只要在村里也可以住这个房子的权利。
也就是说以后余大勇如果老死了,但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只要还在村里生活,就能一直住下去,村里也答应了。
余哑巴幻想着余大勇为余家开枝散叶的美好前景。
余大勇一天天长大,力气也比同龄孩子大,余哑巴更有干劲了,他还教了余大勇拳脚功夫,可惜余大勇实在太小,能记住的招式有限,只能日复一日的重复着花拳绣腿以加深记忆。
为了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养活一个男孩子,余哑巴起早贪黑的干活,稍微得空就上山打猎。
余哑巴是有功夫在身上的,这事只有小小的余大勇知道,可惜正值壮年的余哑巴有些托大了,在一次深山狩猎之行里丢掉了性命。
那时候余大勇刚满四岁,没了余哑巴的庇佑,豆丁一样的孩子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因为村长就是被余哑巴救了的村民之一,感恩之下帮余大勇守住了房子,余大勇只能到处流浪。
因为年幼的余大勇并不具备种地的能力,之前村里借给余哑巴种的地被收了回去,地里的庄稼在收成以后在村长的主持下分了一部分给余大勇。
可惜小小的孩子哪里守得住,当天晚上就被人闯进家里强行搬走,顺便还把屋里不少东西都搬走了,如果不是隔壁邻居有人起身,余大勇家大概会被搬空。
村里到处都是窥伺的目光,小小的余大勇因为没有生活来源,只得上山挖野草果腹,野果子太高他也摘不到。
余大勇虽然年纪小,但脑子还算灵活,有了之前被人闯进家里抢东西的经验,他找到了村长,要把家里所剩无几的东西换吃的。
村长知道进屋抢东西的人是谁,但是并没有当场抓到,而且这个村里的人几乎全都沾亲带故,他也不可能为了个小娃娃把族人逼出来。
想了想,村长答应了余大勇,但是不给他粮食,就算给了他也守不住,而是让村里愿意要余大勇家东西的人按价值折算成饭食,让余大勇到家里吃饭。
一个簸箕值半个红薯,那就煮好让余大勇去吃。
就这样,余大勇勉强撑过了一段时间。
家徒四壁以后,山上也没有可以挖来吃的东西,断顿好久的余大勇只得到村里其他人家乞讨,最开始还有人不忍心多少给点吃的,可是长此以往谁家也受不了,渐渐的也就不再施舍了。
村民们选择性的不在乎这个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好些人甚至阴暗的想着他一旦归西,房子就回到村里了。
余大勇眼看着本村难以找活路,倒腾着小短腿走遍了周围相邻的好几个村。
跟狗抢食和被人追着打的经历就是在发生在周围的村子里,其中最让余大勇记忆深刻的是背上被砍的那一镰刀,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因为他钻进这家人猪圈,从猪食槽里挖了一把猪食,被这家的男主人提着镰刀追,他边跑边把猪食塞进嘴里,专门往左拐右拐的地方钻,不然他的小短腿根本就跑不过大人,这是他长久以来练就的生存技巧。
但是这个大人不讲武德,眼看追不上这个偷猪食的小崽子,直接脱手把镰刀扔了出来,一下就砍中了余大勇,然后哐当一下掉到了地上。
余大勇仿佛感觉不到疼,拼了命的继续跑。
看着他一路狂奔还一路喷洒的鲜血,追赶的男人有些被吓到了,停止了追逐。
但是余大勇记住了他,他是凤溪村的村民,名叫胡永强,有一个和余大勇一样大的儿子叫胡建军,还有一个比余大勇小两岁的女儿,叫胡小娟。
而长期钻葛瘸子屋的那个女人,被余大勇长期家暴的女人,正是胡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