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家伙,提到部小说收益分成。
他要七成!
那就一个代笔?
算了,代笔就代笔。
个笔名……aihsen(安妮+墨森)?
什呀!
听上去像动物,(ani)。
安妮在断想周墨森坏一面。
她想通过个法子,让自己保持清醒。
但想着想着,她甚至会自觉笑出。
周墨森那个家伙确实挺坏,但那讨厌。
去想他了!
开始打字。
身一个瓦萨学院文学专业学生,她文笔确实错。
内容大概:
伊莎贝拉,从干燥光凤凰城,搬到了连年雨福克斯。
里一切都让她感觉陌生。
而他……
爱德华,真一个古怪家伙。
可知道什,伊莎贝拉看到他,脑中就会出现那一幕。
绿草地上,两个互相依偎……
写着写着。
安妮就自觉把自己代入到了伊莎贝拉个角中。
而爱德华就成了周墨森。
见鬼了!
……
《暮光城》就披着血鬼外皮霸总文学嘛。
周墨森知道一点。
但,他否认也看过部电影。
更说明部电影成功。
而且,周墨森个医生,他真办法写小说。
别以小说很容易写,就算读过,那也一定能自己写出。
那可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
真那容易写。
他又什英文文笔。
再说了,周墨森其实看过小说,他就看过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