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bot模式你了解吗?”
陈长河这时候,冲着廖主任轻声地问道。
廖主任随即点点头:“你说的,是港岛那边红磡海底隧道那种模式吧?”
“对!”
陈长河点点头。
所谓bot模式,即build(建设)-operate(营运)-transfer(移交)三个英文单词的简写。
是最近这些年,资本主义世界国家为了引进私人资本进入国家建设而发明的一种合作方式。
bot模式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出项目,私人出钱建造,然后拿一定的独家运营权限,等到时间,再交还政府。
最典型的就是港岛的红磡海底隧道。
当年红磡海底隧道,就是港府坐了规划,然后全程的投资建设由包钰刚出钱投资建设,投资32,建造了红磡海底隧道。
而包家也由此,获得了红磡海底隧道40年的独家运营权。
四十年运营权到期后,隧道运营权再交还给港府。
也就是说,如今在港岛,凡是过红磡海底隧道交的钱,都是交给包家的。
而陈长河在计划书的后面,提出的也正是这样一个项目。
说白了,你现在说让国内直接拿走陈长河的钱,是很难的,高层也不能说自己违反承诺。
而如果让陈长河投资,这么多的钱,投哪个行业,也是个麻烦事。
有些行业,国家不会对陈长河开放,也有的行业,不能让陈长河涉足。
这不光是上层要考虑的问题,也是陈长河要考虑的问题。
而昨天晚上,还真让陈长河想到了一个主意。
那就是影视城!
影视城这个,投资项目大,属于文化产业,但是又不影响其他。
简单直白来说,就是典型的耗费资金的项目。
对国家来说,一个影视城项目,其实没什么影响,无非就是建点仿古建筑,还能增加建筑经验。
但是对于陈长河来说,这种又属于影响一个行业的大事。
别的不说,只要建了影视城,以后电影行业,他的影响力,绝对超乎想象。
“伱是说,你想用红磡隧道那种方式,在国内建个影视城?”
廖主任这时候郑重的问道。
陈长河点点头:“对,我是这么想的。”
“我可以用港岛的公司,以投资影视城的名义,向国家投资2-3亿美元,进行影视城建设。”
“到时候,影视城的运营权归港岛注册的公司,比如说暂定30年或者说40年的独家运营权。”
“这个思路不错,但是麻烦事很多,比如说,公司股份怎么算?”
“这个简单,我觉得可以让港岛的公司和地方政府合资,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持有这个影视城的所有权,然后这个合资公司再签订运营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另一家港岛公司。”
“这样我这边只有运营权,而影视城的所有权和分红权益,依然在合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