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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逢(第2页)

他在店内帮老板抄写。

他穿着一身粗布短打,衣着极其简朴,整个人出挑的气质却不能被掩盖,并且写得一手好字。

钟罗琦一望便知,他是店里的仆役帮工。她实在喜欢那一手好书法,就上前问他:“你的字是在哪里学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字。

那少年闻言,只看她一眼,又把眼光收回去,不卑不亢地继续抄写,说:“没有人专门教我。不抄写的时候,我在城西书院的门外旁听。”

钟罗琦更觉奇异。

她自小就生得美,别说家里来往的亲戚朋友人见人夸,便是和父母一起出门,街上路人也常要多看她几眼。

买东西时,也总收到商贩多送的一点礼物,比如一个新鲜的果子、一包刚制成的话梅糖、一方素娟手帕,诸如此类。

她很少遇到能只看她一眼的人。

这个笔架店的小厮,年纪小小,身份卑微,不仅能写出一手好字,还对她的美貌无动于衷。

好像那手头的抄写,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他。

笔架店的刘老板向来懂得察言观色,立刻笑问:“钟府的小姐还需不需要一个书童?”是要把他送去钟府的意思。

钟罗琦懵懵懂懂地抬头:“书童是什么?陪我上学的人吗?”

钟老爷慈爱地摸她的头:“是,也帮你抄书,整理笔墨。”

小小的钟罗琦嘟着嘴,想了一会才说:“那我要的。他的字这么好看,以后每天都能看到了。”

钟少轩于是打包了自己少少的行李,跟着他们回了钟府。

他这些年积累下来的,不过是些不值钱的文房四宝,大部分是教书先生送的,或是刘老板店里卖剩的,自己不同季节的几身粗布衣衫,买来的几本书册,以及攒下来的一点点碎银。

全部身家,不过一个轻飘飘的包袱。

到了钟府,他开始陪着钟罗琦跟着夫子念书,起初当真只是陪读、抄书和整理笔墨。

然而惊人的才华就像锋利的剑芒,从来都难以掩盖。

夫子很快现,这是他所见最有悟性的少年。

钟罗琦也觉得,无论是背诵诗文、账目算数,还是谈经论道,甚至书法画画,这书童方方面面都比自己强。

明明自己才是那个更早开蒙,家中有先生专门教导的人,但钟少轩学什么都更快,也更好。

原本他在钟府就只是做小姐的书童,此外并无太多事务要忙。

钟老爷待下人素来宽厚,从不苛待谁。

他在这里做个书童,比之原来在笔架店做小厮,吃穿上好得多了,时间也多起来。

他能读书的时间多了,字也练得更好了。

后来因为怜爱他的才华,钟老爷收了他做养子,起了大名叫钟少轩,吃穿用度、月例银子一概比照亲生女儿钟罗琦,也请先生单独教导他。

然而或许是少年时见识过太多人情冷暖,从笔架店的无名小厮变成江南第一调香世家的养子,钟少轩全未得意忘形,依然生活简单,勤奋自持。

钟老爷见他心性沉稳,于是更加赞赏。

念书之外的时间,他开始帮着钟老爷管理香料铺子的账目。

钟罗琦猜测他今日来文清院,又是要与钟老爷对账。

每次对账都要很长时间,她也有所耳闻,正想着要不要晚些再来。

不料互相见过礼后,钟少轩先开了口:“我有一事要与钟老爷相商,正好妹妹也在,便同我一起进去吧。”

钟罗琦于是问:“兄长要与父亲谈何事?也需要我在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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