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像这一院子的人之所以短短一年多就全部出现了症状,无非就是平时营养不良,外加卖血卖的太狠而已。
是的,
哪怕在武城这种穷县都能排进倒数前十的小水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得上是“卖血村”了,村里面至少有四成的人,都或多或少地卖过血,像他这种人,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是职业卖血人了……虽然他们平日里也依然整日在田间劳作,但没办法,从收入占比来说,从土里刨的那点吃食跟卖血赚到的钱一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对于自己患上丙肝这件事,高庆并没有去埋怨血浆站那些不知道被重复用了多少次的针头针管;也没有去埋怨那些连高温杀毒工作都敷衍了事的护士。
这是命!
一个守着一亩两分地刨食吃的农村人,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就靠着卖血赚了近四千块钱,这已经是把他未来三四十年的钱全部赚完了,自己的年龄放在这,老天爷也该把自己的命收回去了。
所以他真的没有怨谁。
泥腿子的命烂贱,这是他很早以前就明白的道理,所以即便是知道了以当下的医疗水平来收,丙肝这玩意在没有持续治疗的情况下,无异于等同“绝症”,他也没有任何怨憎。
华夏的男人活的很累,华夏农村的男人活的更累,早点尘归尘土归土,对于高庆这样的老实人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只不过他唯一不满的一点就是……
明明医生说了丙肝的传染性其实没有乙肝那么强,可能除了血液和体液传播外,便没有其它途径了。
可为什么村支书还是那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非要把自己这些人聚在一起,然后安置在这间爷娘庙里,然后不允许接触其他人呢?
好吧,对于自己已经变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神这一点,他能接受。
他也能理解大家伙对于这种据说刚刚才被现和命名的传染病的恐惧。
但是医生说了,这病传染性不强啊!
我不跟自家媳妇同床共枕,也不在家里面睡觉吃饭,趁着日头不错,扛着锄头出去帮家里面干点农活,总归是可以的吧?
像他们这些舍不得,也拿不出钱来进行后续治疗的人,谁也不知道究竟还能活多久,因此当下最大的渴望,其实是在临死前尽可能地帮着家里面多做点什么,好替自己的父母妻儿减轻点负担。
毕竟自己是家里面的顶梁柱,自己一走,谁也不知道孤儿寡母的能不能扛得住以后的沉重负担。
当然,这是高庆的想法,也是身旁这个晒肚子汉子的想法,或者是院子里大部分男人的想法。
至于其余的老娘们是不是也这样想,他不知道。
………………
见到高庆犹豫,旁边的汉子压低了声音:“最近我老是低烧不退,胳膊也越来越软,我刚才摸了摸,总感觉鼓包比前两天又稍稍大了一些,我觉着我的时间应该不会很多了……老高,我昨晚上看你又爬起来到外面吐了两次,你的情况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吧?”
高庆闻言,隐蔽地摸了总觉得烧的慌的胃部,最终轻轻点了点头:“嗯。”
汉子看了看脸色有些黄桑桑的高庆,嘿嘿一笑:“我知道一个地方,就在镇上不远处,那里不需要检查就直接可以卖血,以前我嫌弃那边抽个大血才给55,比血站低了足足15块,而且还抽不了血浆……但现在看起来,却也是个好去处。”
说着,鬼鬼祟祟扫了一眼一院子的活死人,又看了看门口那条完全没有实际意义的红布,汉子声音压的更低:“怎么样,要不要打着上厕所的名义,跟我一起溜到那边去卖上两筒?只要咱们脚上快点,运气好的话晚饭之前就回来……现在大家伙整日里都一副蔫蔫的样子,不是呆就是睡觉,没人在意咱俩到底是不是出去过。”
高庆脸色一变:“这哪成!村支书之所以把咱们安置在爷娘庙里,就是害怕咱们把病传染给别人,而且医生说了,这病就是乱抽血感染上的,咱们现在这种情况,要是还去卖血,那不是害了其他人么!”
汉子却是撇撇嘴:“镇边上的小黑站又不是什么正规的血浆站,更不是大城市里的献血站,你以为咱们的血卖给他们后,他们是拿去手术台救人的?”
“切我早就打听到了,这些小黑站在收了咱们的血后,直接就卖给医药公司了!据说有好多医药公司的药就是用咱们的血做原料的,听说是拿去做狂犬病疫苗,还有人体啥蛋白的……反正中
间有好多程序,咱感染不了别人的。”
“再说了,就算会感染别人又咋了,咱现在还有心情考虑别的?你家那个马上就要上高中,需要一大笔钱的小子在那放着,我家那个瘸腿的的姑娘也在家放着……你管别人,谁来管他们啊!”
看着汉子有些惨然的笑容,高庆沉默了。
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差,再加上种种历史原因,因此出现畸形残疾的比例远远高于城市……对方家里面有个得了小儿麻痹的丫头,这事人人都知道,这汉子之所以走上职业卖血的道路,那个小时候得了脊髓灰质炎的女儿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呵……
是啊,他在乎别人,可谁会在乎他们啊!
再说了,男人这一辈子,不就是为了父母子女活着的么?
人各有命,为了家里面那个臭小子的未来,当一次坏人就当一次坏人了吧!
想起家里的客厅里,那一墙的奖状,高庆忽略了胃部那令人不适的烧灼感,也压下了心底那股隐约的不安和愧疚,脸上由衷地散出一种生命延续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