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瞥了一眼,那号码很短,很好记,我一直记到了现在。
周末,我陪着外婆去捡了废品。
塑料瓶子最值钱,可以卖七毛一斤,其次是纸箱子,一斤能卖五角。最不值钱的是废铁,两分一斤还经常被人嫌弃。
外婆却不挑,她什么都要,沉重的蛇皮袋子里装满了她视若珍宝的破烂。
一天下来,差不多可以卖十块钱。
外婆将这十块钱放进我的手中。
「娃啊,在学校好好吃饭,不要怕花钱,外婆有钱。」
「好好读书,别像你妈一样没出息。」
皱巴巴的十元钱满是汗味,握在手里却沉甸甸的。
2
妈妈确实很没出息。
外公早死,外婆靠捡破烂和种地支撑起一个家,砸锅卖铁也要让她上学。
可妈妈却和当时是精神小伙的爸爸早恋,背着外婆辍学和爸爸去打工,还在婚前生下了我。
孩子都有了,外婆再没有办法阻止他们在一起,只能赌气不去参加婚礼。
可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竟然会因此记恨她,十多年不联系。
婚后第二年,妈妈就生下了弟弟。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成了家里的奴隶。
从会走路开始,我必须帮着妈妈做家务,做不好便动辄打骂。
爸爸和弟弟却可以边看电视边等饭菜上桌。
在妈妈看来,男人顶天立地,是绝不能进厨房的。
饭桌上的鸡腿永远是爸爸一个弟弟一个。
而我偶尔的加荤,就只有弟弟不爱吃的肥肉和蛋黄。
我也试图反抗过,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自己碗里。
母亲却直接摔了我的饭碗。
「吃吃吃!一个赔钱货还想吃好的?」
她不知为何被刺激到,端起桌上的热汤便往我嘴里灌。
「我让你吃!」
滚烫的热汤瞬间烫伤了我的嘴,我哭着向她道歉,舌头却好像被烫熟了一般,连泪水也尝不出味道。
爸爸在一旁冷眼旁观,弟弟边吃肉边嘲笑我嘴馋。
我的卑微求饶极大地满足了妈妈的自尊心。
事后,她擦去我脸上的泪水,语重心长地告诫。
「这下记住了吧?不准和爸爸弟弟抢东西吃,听话就还是妈妈的好女儿。」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这天开始,我记住了,爸爸妈妈不爱我。
他们只爱弟弟。
我只能自己爱自己。
但现在,还多了一个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