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宴庭以为沈欢是怕,低沉磁性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别怕,我在。”
一转头,对上的是沈欢那双如古井幽深的双眸,此刻涟漪泛起,小嘴一张:“我脚酸,帮我揉揉。”
“好。”
傅宴庭给沈欢打了一盆洗脚水。
单膝跪地,捏着沈欢的小脚,仔细清洗了一遍。
垂眸而下的傅宴庭,做事风格是军旅生涯磨练到骨子里的习惯,一丝不苟。
每一个指尖都没有放过。
傅宴庭的卧室用的是上下床。
作为首长的傅宴庭向来从简,在家里的生活像是在部队里。
无他,居安思危。
“欢欢,记得结婚之前说好的。”
沈欢托着小脸点头道:“恩,我做你的新娘子,只要你在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喝玩乐,你帅到我的心巴里,你我都不吃亏。”
“好。”
傅宴庭难得嘴角勾起了一抹弧度。
到了适婚年龄,家里给傅宴庭介绍了无数个女人,或容貌倾城,或能力出众,或高冷妩媚……
傅宴庭没一个有感觉的。
哪里想到战场上偶然救来的一只小迷猫走进了心尖。
本以为小猫咪迷迷糊糊的。
实则是扮猪吃老虎,深藏不露。
久而久之,竟让傅宴庭的心为之泛起了涟漪。
既然要结婚,不如跟傅宴庭感兴趣的女人结。
当傅宴庭跟沈欢说起自己的要求。
沈欢:“顾我穿,顾我吃,顾我睡,顾我撒野。”
傅宴庭:“成交。”
傅宴庭是蓄谋已久。
沈欢……
单纯想躺尸摆烂做个人生废物吃喝玩乐。
当傅宴庭的指尖碰触到沈欢脚上的伤疤,眼眸闪过一抹疼惜:“疼?”
沈欢摇了摇头:“还不记事的时候受的伤,忘了。”
“我会找到凶手。”
傅宴庭眯了眯眸子,透着股危险的气息。
沈欢说她刚出生就被遗弃,凶手将她钉在了棺材里,用符纸封印,泼上鸡血,用红绳束缚沈欢的四肢,缝上了沈欢的眼睛。
要不是沈欢的师傅碰上,世上就无沈欢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