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百姓家,只要拥有一百两银子,便可称作富人。
拥有一万两,放在楚嬴前世,绝对是千万级富豪。
“咕嘟。。。。。。”
马车周围一片吞咽之声。
“是的呢。”秋兰似乎没有察觉到异样,再添一把火,“如果再卖掉奴家留下的首饰,还能再多出两三千两。”
“嘶。。。。。。”
郝富贵一个趔趄,伸手抓向旁边的空气,声音发颤:“谁,谁来扶我一把,咱家。。。。。。咱家喘不过气了!”
老天爷,他活了三十年,还从来就没见过这么多钱。
崔肇等人赶紧过来,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好心扶他一把,纷纷围在马车边上,化身舔狗。
“呵呵,秋兰姑娘,你累不累,在下给你捶。。。。。。锤捶脚背可好?”
“秋兰姑娘,你说了这么久的话,一定口渴了,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秋兰姑娘,你别看在下一介武夫,其实对诗词歌赋颇有研究,不如我念诗给你听,车上一美女,马前有。。。。。。有。。。。。。”
“马前有傻缺,就你还吟诗,闪开,让我来,秋兰妹子你听我的。。。。。。”
“咯咯。。。。。。”
众人的争相讨好,惹得秋兰咯咯娇笑,好容易停下来,一双杏眼注视着楚嬴,悠悠道:
“接下来这一路的花销,奴婢可以全包了,殿下还要赶奴婢走么?”
“殿下!!”
众人再次看过来,眼中迸射出强烈的期待,仿佛在说:留下她!留下她!
“呃。。。。。。既然你执意如此,那便留下好了,别误会,并非本宫看上你的钱财,只是觉得在这个冰冷的季节,相逢已是不易。
“若是再拒绝一位心怀真诚的姑娘,实在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本宫于心何忍?”
楚嬴一本正经地解释着,心里却是暗自窃喜。
年少不知软饭好,错把富婆当根草,他才不会犯这种幼稚小孩的错误。
这碗软饭,我吃定了,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