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车,她艰难地挪动步子,跟上万俟琅珩。
两人走进极寒雪城装修最奢华的大厦,一进去,一股暖气扑面而来。
蔓草深呼一口气,在暖气的浸润下,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万俟琅珩带她直接去了三楼,指着满层的女装说:
“随便选,哪怕你要整层的衣服,我都买单。”
他说得豪气,心中却笃定:没有女人真的会买下整层的衣服。
以他阅女无数的经验来看,大多数女人都是象征性买四五件,有些自恃傲气的只会挑一两件,没什么城府的会挑到两只手都拿不动袋子为止。
这句话配上他的身份,无往而不利。
如果没有异能药剂吊着,蔓草高低会说:
“那你将整层楼的店买下来,送到我家去。”
对付爱装逼的,这招她屡试不爽。
多数男人见了,都会尬笑道:
“别开玩笑了,快去选衣服。”
她要是真选了,哪怕只选三四件,男人的脸色都会阴沉下来。
有钱男人或许会佯装深情道:
“只要你喜欢,我们天天都来。”
接着挑三拣四,为其中几件买单。
没钱男人两手一摊,将她选的衣服贬低到一文不值,然后分币不花,主打一个陪伴。
但她靠近万俟琅珩,可不是为了钱。
而是他身后更重要的东西——异能药剂。
所以,一切要向最能获得好感度的方向去努力。
她绿茶道:
“我不要衣服,只要你陪我逛一逛,我就开心了。”
听了她的话,万俟琅珩果然露出感动至极的表情。
他望着蔓草灰色打补丁的棉衣,心疼道:
“你的衣服又脏又破,我早就想给你换掉了。就当为了公司形象,也得买几身。”
他一把抓住蔓草的手,带她走进第一家店铺,吩咐店员:
“把你们店最好的衣服都拿出来!”
店员客客气气迎上来,见是万俟琅珩,熟稔道:
“万俟少爷,我还是第一次见你带女孩子过来呢。”
万俟琅珩挥手道:
“挑身适合她的衣服。”
蔓草露出牙疼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