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宾客们陆陆续续离开,赵国栋忙了一天,终于和几个帮忙的后厨一起,坐下来吃饭。
经过今天被李国基这么一宣传,他和李玉凤的事情就变成了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本来上次他为了李玉凤把刘振华打了,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但还是有人觉得老赵家配不上老李家,还想等着这事情的变数,可谁知道今天李国基却把这事情搬到了台面上来。虽然是借着酒劲儿,但大家依旧明白,老李家这回是准了赵国栋了。
李国基喝多了酒,已经被扶着送回了老李家,陈招娣知道他在宴席上胡咧咧,这次却破天荒没有骂他,只是数落他不该喝那么多。但其实这一顿喝醉的人却不止李国基这一个,队里的好多人,都有些喝高了。
在过去的十年中,他们活得颤颤兢兢,有时候甚至朝不保夕,可现在,他们将迎来一个新的时代,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仿佛已经见了脚下的康庄大道。
总有一天,队里每个孩子出生,都可以办一场像样的满月宴。
李玉凤吃完之后,却没有回家,而是跟着马秀珍一起收拾桌子。把碗筷收起来,放到井边的木盆里,有队里的婶子们帮着忙一起洗干净,然后各家把各家的东西带回去。
那个时代家家户户的碗底,都会刻上一个字,作为和别人家碗的区别。轮到某家人办喜事的时候,就把自己家的碗和桌子借过去,等办完了,在还回来。
这种淳朴的邻里关系,在很多年之后,就慢慢的消失了。
李玉凤从食堂里端了一碗蒸在锅上的蹄膀,送到赵国栋那一桌上。
在座的众人都是刚才忙碌的后厨,还有帮着端菜的年轻人。赵国栋坐的那边正好就空了个位置,一群人便起哄道“铁蛋,还不拉你对象坐下,她今天可是主人家。”
赵国栋抬头了李玉凤一眼,她那两个大辫子在太阳灯下闪着油亮的光彩,低头敛眉微笑,特别的动人。
赵国栋站起来,把一条长凳拉了拉,对她道“你坐下来歇会儿吧。”
李玉凤脸颊有点红,但没有回绝,乖乖的坐了下来,着桌上坐着的众人。
知青老严马上就要去县城参加工农兵大学生招聘集训,隔壁老王和他儿子是生产队公认厨艺好的,谁家办事儿都喜欢请他们过来掌勺。
马秀珍和李三虎也算是定下了关系,两人坐在同一边。
老严着众人,感叹道“之前没有机会离开这里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家,特别想回去,但现在要走了,才发现在这里度过的时光,竟是我这二十几年来,最充实美好的时光。”
“听说很多插队知青都闹着要回城,是不是真的”老王的儿子问道。
“国家一开放高考,肯定很多人要回去,说句自嘲的话,咱城里人还是比不上你们村里人,刚下乡插队时候的干劲,早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老严低头喝了一口杯里的酒,忽然伤感了起来,夏天就要过去,大家都要各奔东西了。
“不管是城里人,还是村里人,活得有奔头才不枉为人,老严,欢迎你将来再回咱们陈家宅瞅瞅。”赵国栋举起酒杯敬他,他在生产队一直都是话很少的,和知青们的关系也很一般,但说出这样的话来,就让人觉得特别中肯,心里也特别的感动。
“是要回来瞅瞅,不管怎么样,这里有我的青春。”老严喝了酒,转头了一眼马秀珍,继续道“马知青要是有机会,也去参加高考吧。”
马秀珍点头,放在大腿上的手,却不自觉的抚上了李三虎有些粗糙的手背,那人震了一下,脸颊顿时涨得通红,清了清嗓子举起筷子道“吃菜吃菜。”
老槐树上的花已经落尽了,只剩下碧绿碧绿的串儿,晚风轻轻的吹拂着,传来田里的蛙声、树上的蝉鸣、路边的蛐蛐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