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楠文学网

楠楠文学网>直播带秦皇汉武开眼看世界40 > 第37章 母系氏族与女性力量3(第3页)

第37章 母系氏族与女性力量3(第3页)

丈夫家庭极为贫困可以离婚,但是在明清时期因为贫困离婚会被辱骂。男方涉及违法可以离婚,在秦朝时期男方流放女方得跟着一起流放。汉初的离婚法律,在各个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由于汉代妇女拥有一定的主动离婚权,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丈夫喜新厌旧的行为。

而且在汉朝法律中明确规定,

“夫死无男,有改嫁之道”,“夫死未葬,就嫁之妇,亦不干法规”。

也就是说,妇女死后没有儿子,改嫁是合乎道义的。丈夫死了即使还没有下葬,妇女改嫁也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汉代前期的法律认同主动离婚,也认可改嫁。

【在汉代,男子与男子写信,和男子给女子写信,在语气、格式、用辞上并无明显差别。】

男子给长辈或者给兄弟时会用到的敬辞“再拜请”“叩头幸甚”,也用在丈夫给妻子的信件上,说明男子还没到明清时那种,歧视女子歧视到了骨子里。

【在这时期,母亲对于子女婚姻的决定权虽然比不上父亲,但是远超儿子。女子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力,比如当汉朝有女子家中父亲病重无人照顾,女子选择不嫁照顾父亲,会被认为是“至孝”。也有女子因为父母都故去,留下幼弟,也选择不嫁来抚养弟弟,同样得到赞赏。】

汉朝“崇孝”,在婚姻与“孝”之间,"孝道"占据了上风,也因此女子可以凭借“孝”得到一定的赞赏。

比如缇萦救父,缇萦不但让汉文帝废除了肉刑,还得到了封赏,算是有好结果。

【而且汉初有很现实的一面,如果女方家庭经济状况高于男方,妻子地位也可能高于丈夫。】【在汉朝不同的地区,也有不同的妇女性格。】

陇西之地向来尚武,加上地理环境影响,陇西妇女自幼受到影响,吃得好长得结实,善射猎,力气强大。这里的女性不但对丈夫并没有太过恭敬,有的妇女还会执刀为亲人复仇,被认为是“男子之所为”的烈义行为。

燕赵地区风流不羁,男子多“慷慨悲歌之士”,女子热情大方,燕赵地区女子受到的封建伦理道德束缚也小一些。

而巴蜀之地就是另一番风格。从西汉中期开始,这里“士女贞孝”,巴蜀一带大部分妇女对“忠孝节操”颇为重视。

根据《后汉书》等史料记载,巴蜀之地在汉朝时期守贞的妇女有40多人,在并不是很重视贞节的汉代,占据了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所以巴蜀地区妇女受夫权压迫程度也高于其他地区。

【在封建夫权还没有渗透入各个角落的汉朝,一些男性的思想也比较前卫。】

【比如经历过底层生活或者富有忧患意

识的思想家,反对富户贵族广娶妻妾、婚嫁铺张、虐杀女婴。这不仅是华夏古代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也是世界婚姻思想史上较早提出的富有价值的观点。】

这也是社会风气开明之下,思想上的进步。

【西汉初期还有原始婚俗遗存,女子在缔结婚姻上比较主动。比如平阳公主与前夫离异后,托皇后向武帝提议欲嫁给卫青,还有孟光择夫也是女子主动,在汉朝并不是偶然。】

【但是,在西汉中后期,妇女家庭地位已经开始降落。】

荆咕说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声,历史规律的强大,以及十分的遗憾。

如果汉初的这种开明能一直持续到汉末,该多好。

可惜,就像是汉初时的英明帝王无法英明到后世一样,开明的政策同样不能。

【董仲舒提出“三纲五常”后,对妇女的约束加强。董仲舒用阴阳五行和天人感应学说渗透到汉代夫妻婚姻关系中,认为丈夫属阳,妻子属阴,妻子服从丈夫是天经地义,男尊女卑开始有了理论基础。】

【都说天地有阴阳,阴阳和谐方为相处之道,各朝各代都致力于打压女性,这就是你们的天地阴阳之道吗?】

天幕放出了对比:

"秦汉时期的文官与明清时期的文人,谁阴谁阳?"

秦汉男人:“哈哈哈哈,当然是我们!我大秦锐士大汉铁骑阳刚威猛!文官同样不遑多让!”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