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是老城区哎,我们上学是不是也要路过那边啊?”沈晓清嘴里还嚼着面包与火腿,嘟嘟囔囔地说着。
“嗯,下午放学的时候要早点回来,别走老城区,多绕点路。别让沈阿姨担心,听到没?”胡一凡看着电视上模糊的黑影照片,心里隐隐有一丝不安。
看来这个时代也没有所想的那么和平啊。不过,只要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就不要紧了。胡一凡如此想着。
沈晓清火清理完餐盘里的食物,再一口喝下一整杯牛奶。
“好啦,快点吧,上学要迟到了。”说完还不忘拿衣袖擦了擦嘴角的奶渍,这副吃相看得胡一凡一愣一愣的。
这小虎妞还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这哪是什么樱桃小嘴啊,这分明是血盆大口啊。真为以后她的男朋友捏一把汗啊……
暮秋上午的气温很低,已经堪比冬季了,秋风萧瑟,冻得胡一凡使劲往围巾里缩了缩脑袋。
“走读生可真辛苦啊,早知道就选住校好了。”他默默的嘀咕着,顺便还把自行车推了出来。学校离住宅有几公里远,要说近也不近,是那种走路要费时间,搭车又不划算的尴尬距离。
正当胡一凡准备跨上自行车时,突然感觉自行车后座突然一沉。
“沈晓清同学,你又在搞什么飞机?”胡一凡无奈地看着早已坐上自行车后座的沈晓清。
“嘿嘿嘿,天气太冷啦,我要是骑自行车去学校脸会被冻红的,手也会长冻疮的,很痛的。帅哥就载我一程嘛。”沈晓清冲着胡一凡露出了灿烂的笑容,仿佛这样他就会同意载她一程似的。
胡一凡微微叹了口气“不行,下车,骑自己的车过去,沈阿姨不是给你买手套了吗,还有围巾,你怎么一件都不戴啊?”
“哎呀,拜托嘛。戴手套和围巾太难受了,我不想戴嘛,而且还麻烦的要死……”沈晓清竟然撒起娇来,胡一凡感觉身体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再说了,我一个美女坐在你身后,你带着我骑自行车进校园不得把那些男同学羡慕死啊?”说完,她还朝胡一凡挑了挑眉,像个小流氓一样。
“哎呀,你就快一点嘛,要迟到啦!”
胡一凡以手抚额,再次表示深深地无奈,唉,看来下个学期还是住校去吧。
“好吧,坐好,那么重,小心别摔下去了!”
胡一凡跨上了自行车,用力一蹬,迎面而来的冷风使他眯了眯眼,坐在身后的沈晓清怕掉下去,抓住胡一凡衣服的手微微加大了力度。
清晨的街道,少女坐在少年的车后座,这本就是一幅美景,何况车后座的少女还是沈晓清,数一数二的容貌到哪都是万众瞩目,微风吹起秀,被少女用手轻轻撩起,脸上的笑容如同初春的暖阳,即便是临近冬季,也会让人觉得温暖。以上是沈晓清的心理活动。
以下是胡一凡的。
这虎妞是不是又重了?怎么自行车蹬不动啊?自己多重心里没点数吗,八十多斤都比得上一袋大米了。啊呦,我这老腰啊,以后吃饭一定让你这小妮子刷碗!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胡一凡终于带着人到了校门口。丝毫不在意众人的目光,对着身后的一袋大米,哦,不是,是沈晓清说道∶“下来,你先进教室吧,我去停车。”
沈晓清蹦跶着跳下自行车,动作活泼可爱,又引来了一阵阵目光,她的笑容甚至使得胡一凡也略微失了神。
“谢谢啦,胡一凡同学,我先走啦。”下一秒,沈晓清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像是个什么都不需要管的小公主一般。
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事,胡一凡也渐渐勾起了嘴角,心情似乎也不错?于是,在他人羡慕嫉妒的目光下,他自顾自推着自行车去了停车场。
“唉,唉,老凡!老凡!”一个胖子挤开人群,快步走到胡一凡的身边,用肥硕的身子拱了拱他,贱兮兮地调侃起来:“真羡慕你啊,能跟沈校花一起上学。”此话又引起一堆关注。
“唐胖子,你要是没话说可以不说。”胡一凡很不习惯被人当熊猫一样围观,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这个被叫做唐胖子家伙,留着一头经典短,加上一张大圆脸的衬托更显喜感,一看就是个喜庆的人,算得上是胡一凡的小,也是其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从上小学起就一直待在同一个班级,不知道是他老爸给校长送礼了还是怎么着,令胡一凡奇怪的是,这货跟自己从小学到高中做同桌,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耍宝整活。
明明刚认识时还是个暴户家的小霸王,仗着自己家有点钱就在学校门口的小卖部请同班同学吃辣条,企图用金钱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与交易链。简单来说就是我请你吃辣条,你帮我写作业或者帮忙打扫教室卫生之类的。
可惜在胡一凡二年级转校过来时,一套从少年宫里学习的综合格斗术和一封向班主任提交的匿名举报信,让他变得老老实实,现在想来让他变老实的估计是举报信,毕竟这货的抗击打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就凭八岁的胡一凡,还不足以撼动其体重。但他老爸的七匹狼一定可以。
总之,就是因为这件事,小胖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从他爹那里拿到一分零花钱,胡一凡看他可怜兮兮的,有些于心不忍,所以总是给他带一些小零食啥的,估计就是那个时候,他就认准了胡一凡,理所应当的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每次谈起这件事,他总是愤愤不平地说道:“踏马的!别让小爷我知道是谁塞的举报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每每听到这,胡一凡的嘴角总是抑制不住的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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