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作任何一个有骨气的人,都要捏碎拳头,余夜昇风度依旧:“大佐不愧是中国通。”他谈笑风生,从容里有一种谦逊的筋骨,却配了抹痞气的笑,“善男信女的消遣,我不大懂。人生在世,但求是逍遥。”敷岛大笑:“先生是通透人!”“我也不信佛。”放下餐刀,敷岛精明的目光,是强权者的野心,“但我相信因果。”一瞬间,水晶灯的流苏变暗,整个房间被镀以一种西洋油画似的朦胧,唱机里日本歌姬的歌声,荒诞怪异,“我们到访贵国的理由,不是为了侵占,而是图发展。共同建立一个强大繁荣的大东亚乐土,为了实现理想,我们需要余先生这样有威望的人的协助,共荣市民协会的会长一职,非先生莫属。”图穷匕见,终是躲不过:“大佐的器重,是我的荣幸。”余夜昇垂眼,淡淡然施笑,不谈应允或兑现,只狡猾地高举酒杯,“敬大佐,祝大佐早日得偿所愿。”敷岛蹙眉,斜眼挑余夜昇,眼神森冷阴沉,一闪而过:“那就尝尝我家乡的酒吧。”他拍手招来侍女,送上清酒,“先生会同我合作的。”敷岛笑得十拿九稳,“我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耐心。”他已参透余夜昇的心机,仍肯给他机会,“你一定会收下我的友谊。”因为对自己有自信。一场酒喝到深夜,余夜昇醉了,敷岛倒还精神盎然,亲自派车,送余夜昇回府。拐进永乐坊,一盏行将就寝的路灯下,车子差点撞上个人。司机放下车窗,明灭之间,依稀是张白净的脸,尤其一双含情而不动情的眼,过目不忘。恰在此时,钨丝发出一声响,灭了,陡然的黑暗吞没艳鬼一样的影子。车门打开,尉官先下来,用手电往墙根一点点找,先是一双小巧的脚,徐徐而上,从那把圆形的光柱里变戏法似的变出来,一个东方的美人。那么远,敷岛只用了两步。白手套很不客气地扳起惊惶的脸,欣赏那对无所遁形的眼眸。棉质的手套在皮肤上摩挲,细腻的沙沙声,衣领下脆弱的肌骨,比艺妓涂抹了官粉的颈背更柔滑,只是胸`部太贫瘠,尚未发育的少女一般秀气。敷岛笑了:“男人?女人?”贴美人的鬓发,他调`情般问。19酩酊敷岛有点后悔戴手套,不能亲自碰触那段瓷颈。但同时,他又觉得手上的白手套是天意,掩饰了欲`望的粗鲁,好叫他做一个文明绅士。陌生的美人在害怕,敷岛侧头欣赏,他的睫毛像一只破茧的蝴蝶,濡湿、脆弱,还有他的鬓角,也是湿的,鼻尖虚虚地掠过,能从上面闻到一些熟悉的味道,是什么呢?敷岛努力回忆。啊,就是这个,像故乡的三月,蜿蜒河流旁,只开数日的白色大岛樱。他怎么可能忘记,富有生命力的野花,敷岛家的家徽,装饰在他的太刀上。须臾间,性别的符号模糊了,他对他的兴趣,高涨成一种呼之欲出的征服欲。敷岛挺起结实的胸膛,将人推到墙上,黑魆魆的夜,颤栗的呼吸,如樱的美人,一切都等待被为所欲为。身后的车子没熄火,打着车头灯,晕出两圈流萤飞舞的黄光,尉官上车,和司机一同把目光安分地镶进那团光亮,黑暗还在无声的角逐,是一个列强的帝国,对一方无能的弱土。眼睛不去看,却不妨碍竖起耳朵听。“啊……”仓惶的惊叫,因为短促,在耳廓里留下一道抓痕。敷岛的嗓音哑得不成样:“你是男的?”不知道他怎么判断的,却对这个结果意外惊讶又兴奋,要一再确认,“真的是男人!”摩挲声,拽衣声,听得人心毛骨耸立的痒。啪,很轻的一声,像打在肉上!“バカ!”鼻梁上挨了一下,像误失去一块阵地,敷岛怒不可遏,狠狠甩对方耳光。余夜昇从车后座上蹦起,他以为是闪电,要落大雨,朦朦胧睁眼,人已经在永乐坊。吐出一口浓烈的酒气,他吼:“人呢?!都死哪儿去了?!”夜莺听见他的声音,像找回了魂:“昇爷!”从脊椎到头皮都发麻,敷岛没听过那种叫法,像一抹魂魄急切要奔向自己躯壳。尉官要拦住夜莺,被敷岛示意放行,余夜昇嫌他来得慢,怒骂:“混账东西!这么黑,做什么不开灯!”他醉得不知西东。夜莺矮着头,瘦小的肩膀穿过余夜昇的腋窝,趑趄地扛他:“就开,扶你上床就开。”他们俩认识,关系还不浅……隐晦的亲密,冲击着心弦:“面白い……”抚摸鼻梁上的挠痕,敷岛微微笑。余夜昇已经不走直道,夜莺拽不住他的个头,眼睁睁瞧他往敷岛身上跄,胃里猛翻腾,哗啦一下,呕了。敷岛掩鼻,避得快,皮鞋却不能幸免的沾到污秽,夜莺一定是吓坏了,居然丢下余夜昇,眼巴巴就要跪地下给他擦。他向后一步:“不必了。”时髦的燕尾服,又恢复了绅士的风度,“余先生醉了,请转告他,敷岛英夫,改日再来拜访。”客气的幌子,只为将一个名字,留给清醒的人。从弄堂口回家,五十米不到的距离,余夜昇沉甸甸地挂在夜莺身上,步子却迈得尤其宽。一回房,门一关,他就在黑暗中反身抱紧夜莺,倒向两扇晃颤的木头门板上。“昇爷……”骨头被硌疼,夜莺迟疑着,小声地喊余夜昇,他哪有醉样,分明是装的。“疼不疼?”热乎乎的手掌心,贴着辣丝丝的脸颊,疼到心坎里,可夜莺说,“不疼,你摸摸就不疼了。”他像个讨糖吃的小孩,依恋余夜昇的温度,侧脸,轻蹭他掌心。“你去哪儿了?”余夜昇冷不防地问。“小春给打了,客人打的。”夜莺眼睛里有委屈的水光,“妈妈不管,幸好他还知道要找我。”“怎么不叫人陪你?”“三哥跟去的,回来的路上,有人打枪,我们给冲散了,我不敢待着,就赶紧回来了。”余夜昇搭夜莺的手,拇指在他细腕子上揉搓,默默安抚,夜莺没有骗人,除了提到枪的时候,他的心跳慌了一下,脉搏心律,一切如常。可是……“你的白衣裳呢?”夜莺睁大了眼,瞳孔不自然地放大:“我换了。”一身粗布的黑衣,丢人堆里都认不出,“那地方脏……”他低头,像是不大愿意提及他的出身,“你给我做的衣服,我舍不得……”“昇爷……”夜莺眨眼,想摸一摸黑暗中面目不清的人。“收拾收拾东西。”余夜昇揪住他的手,狠狠咬了一口,“我们今晚去香港。”“这么快?!”来不及疼,夜莺惊惶,如果不是余夜昇的眼神太严厉,他简直像在说醉话。余夜昇放开他,打开门:“我去叫老六。”看样子,他早就有所打算。院里月影稀疏,走了半道了,余夜昇又转头,在一片云的间隙中,借光,向夜莺抬起手腕:“你这里,沾东西了,去洗洗,换身衣服。”夜莺傻愣愣地低头嗅了嗅,心一刻就乱了,是火药在手上残留的硝烟味。一个坏标记,他说谎了。20夜奔深夜,余府门口,三辆洋车,几盏皱皮白灯笼。夜莺换回一身白衫,坐在打头的那辆车上,听余夜昇说话:“票你拿好了,船的名字叫阿拉密司号,上船找一位姓钱的先生,他会在大餐间里等你,除此之外谁喊你,你都不要搭理。”“昇爷,你不同我一起走?”怀里装着家当的手提包都不要了,夜莺腾出手拽他。余夜昇拍他的手背,手是冰凉的,像在井水里沁过:“我在你后头就来。”他想从夜莺的手掌心下把袖子扯出来,但没成,小东西拽得太牢了,顺他的手看上去,便瞧见一张硬气的脸,硬气到明明瞳中蕴着湖光一样掬不住的泪,他也不肯叫它落下来。